【文匯專訊】據中新網9月18日報道,18日上午,建設部住宅與房地產業司司長沈建忠在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並回答網民提問時表示,廉租房面積控制在50平米對一個低收入家庭解決基本住房需求來說是可以的;此外,他指出,把廉租房建得很遠不符合解決低收入群體住房的宗旨。
有網民提問指出,「在國務院的24號文件中,廉租房和經濟適用住房的建築面積標準分別控制在50平米以內、60平方米左右。制定這一標準的依據是什麼?」
沈建忠對此表示,根據國家的經濟發展水平、財政的承受能力、低收入家庭消費的承受能力來考慮,應該說50平方米住起來,對於一個低收入家庭,從解決基本住房需求來說是可以了。只要戶型設計合理,住起來還是可以的。面積是小的,但是並不是說質量和功能是差的,要有舒適度。從供應對像來說,經濟適用住房跟廉租住房是銜接的,都是低收入群體,經濟適用住房主要是供低收入家庭購買的,廉租房是租的。
沈建忠指出,廉租房從房源方式來說,實際上也體現了多渠道、多方式,可以新建,也可以收購,還可以改建。就是還有一些公房、舊的房子還可以改建。還有就是社會捐贈,是幾種渠道。從新建方面來看,也是兩種方式,一種就是集中建,一種就是配建。可以在普通商品房小區和經濟適用房小區裡邊配建一部分廉租住房。北京最近出讓的一些項目裡面就配建了一些廉租住房,小區的配套設施都是可以共同來享受的。
此外,沈建忠強調,從文件(指《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本身也規定,廉租住房小區選址要選在交通便利、生活配套設施相對好的一些地段,比如說地鐵沿線,因為低收入群體出行主要是靠公共交通,所以一定要給他創造一個生活便利、交通便利的條件。建的很遠,交通不便,交通成本很高,不符合我們解決低收入群體住房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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