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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專訊】一段時間以來,對於李俊是該重判還是輕罰一直存有爭論。「李俊能編寫出這樣厲害的病毒程序,說明這個人是人才,可以利用他的技術,為網絡安全服務。」一種論調在網絡上流傳,支持者大有人在。另外,很多人也認為李俊編寫病毒實際上是娛樂而不是獲利。
記者瞭解到,李俊等人因製造並傳播電腦病毒,從該病毒銷售中獲利20餘萬元,並因涉嫌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被仙桃市檢察院移送法院起訴但就其從病毒銷售中獲利來看,他已不單純是為了娛樂。
記者瞭解到,今日庭審有多家網絡公司申請旁聽,「由於是公開審理,我們一般都會准許進入旁聽,這些網絡公司的進入也不例外。」李俊到底該判什麼罪,可能只有那些「業內人士」最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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