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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專訊】據新華網北京10月9日報道,迄今我國各地已批准356家職業病診斷機構,取得職業病診斷資格的執業醫師共4211人。
這是記者從9日在北京召開的「全國職業病診斷與鑒定工作會議」上獲悉的。
衛生部副部長陳嘯宏在會上介紹,我國已頒布實施了《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管理辦法》、《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等一系列職業病防治法配套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制修訂各類職業衛生標準636項,職業病診斷標準93項,放射衛生防護標準82項,放射性職業病診斷標準35項。
同時陳嘯宏指出,當前職業病診斷鑒定工作主要還存在兩方面問題:一是外部問題,主要是由於勞動合同制度不健全,用工管理混亂等造成職業病診斷機構難以受理勞動者的職業病診斷申請,一些職業病患者不能及時進入法定診斷程序。二是內部問題,主要表現在:有的職業病診斷機構不嚴格依法依標準開展診斷工作;也有不具備職業病診斷資格的單位擅自進行職業病診斷;現行職業病診斷與鑒定規定還不夠完善;職業健康體檢工作不規範;職業病診斷機構的技術能力有待提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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