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據新快報報道,廣東規範全省縣級公安機關設置
新快報訊(記者黃瓊通訊員廖晟)昨日下午,廣東省公安廳在惠東縣召開全省規範縣級公安機關機構設置工作會,省公安廳長梁偉發在會上表示,將以此為契機,嚴格機構設置標準,各地縣級公安機關機構總數要控制在12個以內。
省公安廳政治部主任白先河在對當前全省規範縣級公安機關機構設置工作進行了簡要通報後,對下一階段工作進行了具體部署。據介紹,下一階段工作在嚴格機構設置數量的同時,還要嚴格控制縣以下公安分局的設置,合理設置派出所佈局,並嚴格警力配置標準,嚴格機構設置審批程序。梁偉發則表示,規範縣級公安機關機構設置工作,各市、縣、區公安局(分局)一把手要親自抓、具體抓、要具體落實。同時要通過規範縣級公安機關機構設置的工作,達到規範機構設置、精簡機關警力、精簡機構、調動廣大民警工作積極性的目的,真正實現「建為民公安、保南粵平安」的目標。
據瞭解,公安部曾於2006年11月專門下發相關指導意見,要求全國60%的縣級公安機關,在今年底全面完成規範縣級公安機關機構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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