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聊城一年僅20歲的「未婚媽媽」將自己三個月大的兒子賣給他人,理由竟是為了幫助男友的同學償還到期貸款!孩子被人抱走後,這位糊塗媽媽隨即後悔了,多方尋子未果,後經聊城警方努力偵破,母子終於重新團聚。
10月15日傍晚6時許,聊城市公安局東昌分局巡防大隊在聊城光岳樓東大街巡邏時,發現一女孩面容憔悴,精神恍惚,遂上前盤問。據女孩介紹,她叫焦紅(化名),今年20歲。幾年前,她還在讀中專時認識了男友李某並同居,今年春節過後,李某因盜竊電纜被判處8年有期徒刑。今年5月中旬,焦紅生下一個男孩。孩子三個月大時,男友的同學孫某稱自己有一筆銀行貸款到期了,要她幫忙弄些錢償還貸款。焦紅一時糊塗,竟決定把孩子賣掉,用賣孩子的錢來幫助孫某償還貸款。
焦紅和孫某遂聯繫了中間人張某,張某又把他們介紹給某診所老闆王某,後由王某經手將孩子賣掉。
聊城警方根據焦紅提供的情況,當天晚上就把孫某抓獲,第二天又把中間人張某、王某抓獲。根據王某交代,得知王某已將孩子賣給了謝某。警方遂組織警力解救,在謝某姐姐家將孩子解救出來,買主謝某聞訊出逃。據辦案民警介紹,孩子被賣掉後,焦紅僅得到2000元現金,而孫某得款18000元,中間人王某得介紹費10000元。
目前,涉嫌拐賣兒童的部分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來源:大眾網-齊魯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