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據新京報報道,雖然勞動部門已出台《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禁止用人單位歧視乙肝病毒攜帶者,但即將出台的新《體檢機構管理辦法》是否將乙肝5項列入常規體檢,引發了爭議。本月15日該辦法將截止徵求意見,而眾多乙肝病毒攜帶者認為,只有衛生部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法規同步,才能消除隱性歧視。
乙肝患者希望修改規定
27歲的黎輝(化名)從小感染乙肝病毒,雖畢業7年仍待業在家。「以我的技術應該可以在一個不錯的公司任職,面試多少次已經記不清了,最後那道體檢關,每個公司都婉言拒絕我。」5年來,黎輝接受著一次次的打擊。
全國最大的乙肝公益網站「肝膽相照」上,「乙友」zxyhxy1985說,「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規定意義固然重大,就像一個人靠兩條腿走路,衛生部的《體檢機構管理辦法》不能修改的話,隱性的歧視難以避免。」據瞭解,該論壇網友共發了近千封建議信到衛生部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業內建議體檢結果分開
出於對員工身體狀況的考慮,用人單位檢查乙肝無可厚非,乙肝5項可以檢查,但檢查結果則可以分開發放。10日,不少醫院的體檢中心管理專家提出這個建議。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醫院管理者建議,體檢中心可以細化體檢服務,體檢結果發送可分為兩個部分,發送給用人單位和其他機構的體檢結果應只給出受檢者身體條件的結論性論定,分為合格與不合格;體檢詳細結果只發送給受檢者,以此來避免由於透露給用人單位詳細的體檢信息而帶來的潛在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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