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2007年12月6日,中國國家電監會發佈了2007年供電監管報告,報告顯示近三成的供電企業存在問題,電壓不穩和電壓不足情況突出。
據電監會總監譚榮堯介紹,電監會在2007年二季度從全國3171家供電企業中,選取了275家供電企業,從供電質量、供電服務及市場行為三方面進行檢查。從檢查結果看,29.1%供電企業存在問題,而其中又以供電質量方面的問題最為突出,占查出問題的41.7%。
報告指出,部分供電企業電壓穩定檢測儀器裝備不足,並且沒有對電壓穩定性進行檢測。還有一些企業對供電可靠率、電壓合格率統計結果可信度不高,電壓檢測故障率過高。
電監會新聞處處長張渝解釋說,供電質量方面的問題主要是指電壓不穩和電壓不足,農村偏遠地區供電質量尤其差,表現為電線鋪設線路過長增加了供電線路損耗,轉嫁為電費,抬高了農村電價;另外,電壓不足會導致許多農機設備無法使用。
其次,供電市場行為問題也比較嚴重,占查出問題的29.8%。突出表現個別企業亂收費、違規供電。另外,還有供電企業利用壟斷地位實行行業保護。
張渝說,一些用電企業在需要提高用電等級、增容增壓時,由於供電壟斷,經常被迫接受供電企業的的「三指定」,即指定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設備材料。還有部分供電企業執行電價政策不到位。
他舉例說,遼寧省供電企業甚至向執行農村用電價格的企業收取城市建設附加費;湖南長沙電業局在電力監管機構已經行政許可得情況下,另行設立「二次許可」,要求承接電力工程的外來施工隊伍必須與發包單位建立掛靠關係,取得其頒發的《進網施工安全合格證》,還有一些供電企業向用戶推薦無資質的設計施工單位。
另外,在供電服務方面的問題占此次查出問題的20.2%,表現為部分供電企業辦理用電業務時服務不規範,處理故障搶修、投訴記錄不準確,信息披露不及時。
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供電監管部主任賈英華表示,下周將在深圳召開整改工作會,明年一季度向社會發佈監管整改報告。醞釀多年的電力用戶調查,即供電服務滿意度評價工作,也有望在明年一季度開展。這項調查主要針對普通居民和重點工業用戶進行調查。
賈英華指出,奧運會期間是北京的用電高峰期,北京地區的用電負荷為1456萬千瓦,北京市能滿足高峰用電負荷的1/3,其餘將從山西、內蒙調度用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