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財政部副部長朱志剛在14日財政部召開的規範轉移支付專題座談會上說,目前我國轉移支付體系基本形成,轉移支付力度不斷加大,效果日益顯現。統計顯示,2006年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達到9571億元,比1994年增加9021億元,增長16.4倍,年均增長26.9%。
我國在1994年分稅制改革後出台了地方財政轉移支付制度。轉移支付是實現地區間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和促進經濟社會各項事業協調發展的基本政策和手段,目前我國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由財力性轉移支付和專項轉移支付構成。
財政部統計顯示,我國中央本級支出佔全國財政支出的比重從1993年的28.3%下降到2006年的24.7%,表明中央財政沒有通過分稅制改革增加中央支出份額,集中的收入全部用於加大地區間再分配力度。
近年來,我國財力性轉移支付增長較快,轉移支付結構有所優化。1994年至2006年,財力性轉移支付從189億元增加到5159億元,年均增長31.7%;專項轉移支付從361億元增加到4412億元,年均增長23.2%。由於財力性轉移支付增速相對較快,1994年至2006年,財力性轉移支付占轉移支付總額的比重從34.3%上升到53.9%,提高了19.6%個百分點。
此外,轉移支付資金主要面向財力薄弱的中西部地區。從總量看,1994年至2006年,中西部地區累計享受轉移支付占總額的84.6%;從發展趨勢看,中西部地區分享的轉移支付比重從1994年的69.6%上升至2006年的86.1%。
通過轉移支付力度的加大,部分地區基層財政困難明顯緩解。2005年實施縣鄉財政獎補轉移支付後,在各級政府共同努力下,全國財政困難縣已從791個減少到27個,縣鄉財政運行狀況明顯改善。
但朱志剛也指出,由於受政府職能轉變不到位、政府間支出責任不清晰、既得利益剛性等因素的制約,現行轉移支付制度還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主要是專項轉移支付管理不夠規範,轉移支付監管水平需要進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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