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匯專訊】賠償總金額達1154萬人民幣、迄今中國最大的涉外海難事故個人賠償案17日在寧波海事法院理賠完畢,19名中國籍遇害船員的家屬領到了41萬元至79.5萬元不等的賠償金。
2006年4月8日4時,在浙江省台州市附近海域,中國籍「金海鯤」輪與伯利茲籍「HARVEST」輪發生碰撞,「HARVEST」輪沉沒,船上20名船員全部遇難,其中19人為中國人。
今年年初以來,19名中國遇難者家屬陸續向寧波海事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失事船舶的船東伯利茲國KAILAI TOYOSAWA CO公司、福建省輪船總公司、上海冠宇船舶管理有限公司三被告負連帶賠償責任。另一名印尼籍遇難船員MIHI RAJA家屬尚未提起司法訴訟。
寧波海事法院王舜畢法官介紹說,這是迄今中國涉外海難事故一次性船員總賠償和個人賠償金額最高的案件。由於此案牽涉人多面廣,遇難者家庭分佈在山東、安徽、江蘇、上海、浙江、廣西等六個省區市。寧波海事法院展開深入調查,並且逐家向遇難者家屬做工作,提出合情合理的解決方案,19個案件當事人最終都達成了調解協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