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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專訊】河南男子李某12月15日與情人小微在賓館幽會,先後兩次發生關係,兩次合約一個小時。過度做愛讓李某心臟病發猝死。事後,死者家屬向賓館索賠一百萬。昨天,雙方協調後,賓館賠償男子家人一萬元。
據東方今報報道,男子在賓館與情人幽會時猝死,家人堅持認為男子猝死的賓館也有責任,並向賓館索賠一百多萬元。昨天,雙方協調有果,賓館賠償男子家人一萬元。
39歲的李某為河南南陽人,12月15日下午1時許,他用身份證登記後入住該市某賓館,當晚9時左右死在入住的房間內。
據警方有關人員介紹,李某入住後電話約情人小微來此幽會,下午5點左右,李某與小微發生了當日的第一次性關係。此後,李某外出買來小菜和葡萄酒,兩人在房間內吃過晚飯後,再次開始做愛。
小微向警方供述,兩人第一次做愛時間大約為40分鐘,第二次李某使用了一種叫「延時王」的濕巾,大概做了20分鐘,他突然呼吸加劇,大張著嘴巴,雙眼圓睜,一頭栽倒在她的身上。小微趕緊給朋友打電話,稱「李某心臟病犯了,快拿速效救心丸來」,朋友趕到後一看陣勢不對,就撥打120,但李某再也沒有醒來。
警方調查得知,此前,李某與小微已保持了一年多的不正當關係。
李某的弟弟介紹,警方勘查現場後轉告他們,李某系猝死,排除了自殺、他殺和投毒的可能性,但並沒有向他們出具書面勘查結論。李某的妻子也稱,李的身體一向很好,沒有心臟病史。
17日下午,李某的家人向賓館提出索賠,認為李某之所以能帶著情人在賓館幽會,是賓館審查把關不嚴造成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李某的家人向賓館開出了一張高達100.1660萬元的索賠清單。
賓館一位姓竺的負責人則稱,李某之死與賓館無關,不應承擔賠償責任。他說,李某的入住手續齊全,他們也按規定程序進行了登記,而且賓館規定會客的時間為晚上11點前,與事發時間並不衝突。
昨天,雙方經過最後協商,賓館賠償給李的家屬一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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