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昨日,省十屆人大常委會舉行第三十一次會議。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張春賢主持會議。會議任命於來山、陳肇雄為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任命康為民為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決定康為民代理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職務。
受省長周強的委託,副省長徐憲平就省政府關於提名於來山、陳肇雄同志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的議案作了說明。受主任會議的委託,省人大常委會秘書長劉永壽就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關於提名康為民同志為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的議案及主任會議關於提名康為民副院長為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代理院長的議案作了說明。
於來山、陳肇雄、康為民三位同志作了任職前發言。
會議審議後決定,接受江必新同志辭去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職務的請求,並報湖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備案。會議還表決通過了省人民檢察院的有關人事事項。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張春賢為康為民同志頒發了任命書。
於來山,1952年12月出生於益陽縣,曾在華中農業大學學習,後獲中央黨校在職研究生學歷。曾任益陽縣委書記、省農業廳廳長、岳陽市委書記等職。2004年4月擔任省委常委、秘書長、辦公廳主任。
陳肇雄,1961年9月出生於福建莆田,1989年在中國科學院計算機技術研究所獲博士學位。2004年4月至2005年9月,在中國長城計算機集團公司任董事長、黨委書記,2005年9月至2007年12月任中國電子信息產業集團公司總經理、黨組副書記、副董事長。
康為民,1956年9月出生於江西贛州市,1983年大學畢業分配到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先後任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黨組成員、副院長。2003年1月起任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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