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為弄錢花,江城一名女子找來鄰居冒充自己的丈夫,許好處讓鄰居來「捉姦」,以此敲詐她的有錢情人。近日,法院對這起案件公開審理,自編自演這一荒唐鬧劇潛逃6年的犯罪嫌疑人丁某因敲詐勒索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
39歲的丁某原是吉林市某浴池一名按摩小姐。2000年,丁某與浴池的顧客羅某結識。羅某是浙江人,因經營藥材生意,經常到吉林市採購。認識後不久,羅某花錢出手闊綽贏得了丁某的好感,丁某背著丈夫與羅某發生了性關係,並且辭去了工作,化名王巖與羅某處成了「鐵子」。
羅某因生意需要經常返回浙江,羅某不在吉林市的日子裡,辭去工作的丁某日漸感到缺錢花。
一次,丁某請朋友吃飯希望朋友能幫忙找份工作,其間,丁某向朋友談起自己生活拮据的煩惱,「找工作能掙幾個錢?你不認識個有錢的『鐵子』嗎?不如製造一個機會狠狠敲詐他一筆,整幾萬元是很容易的事!」朋友的這番話讓丁某非常心動。
隨後,丁某找來鄰居高某(另案處理)商量弄錢細節,雙方約定:由高某假冒丈夫,並負責召集人手幫忙,丁某負責製造一個「捉姦在床」的機會,讓高某等人藉機敲詐,而敲詐得來的錢財由眾人平分。
2001年1月15日,羅某回到吉林市,丁某立即打電話通知鄰居高某,並帶領高某及其找來的兩名幫忙朋友前往羅某暫住的地址認門,一切準備就緒,丁某當晚來到羅某家中表示要與其過夜「敘舊」,全然不知道是圈套的羅某欣然同意。
第二天清晨,丁某打開房門提出要走,房門剛開,事先準備好的高某等人衝了進來,為表演逼真,3人對丁某連打帶罵,自稱丁某丈夫的高某還當眾扇了丁某一個耳光。丁某被「攆」走後,3人以破壞夫妻關係為由對羅某進行了毆打,並將羅某手腳捆住帶到吉林市一家浴池包房內,稱如果不賠償就挑斷羅某的腳筋,在高某3人威脅下,羅某被迫拿出2.9萬元及一部價值2000元的手機才得以脫身。
事後,羅某向警方報案。
接到報警後,警方立即展開調查,高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相繼落網。警方通過審訊得知,丁某才是這起「捉姦」敲詐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然而,當警方前往抓捕丁某時,聞訊高某等人落網的丁某已逃到外地。直到2007年6月,潛逃6年的丁某才被警方抓獲。
2007年12月,法院經審理認為,丁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夥同他人預謀敲詐財物的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近日,法院一審作出宣判,判處丁某有期徒刑5年。(來源:中國吉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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