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北京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將從現在的平均100元,預計提高到平均400元。昨天(28日),市勞動保障局透露,市政府審議通過了《北京市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行辦法》,將於明年1月1日施行。
本市勞動保障部門透露,在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試行辦法中,政府加大了對參保農民的投入力度,由市區(縣)兩級財政為參保人員建立基礎養老金。從明年1月1日起,參加農村養老保險並達到制度規定條件的農民都能享受到基礎養老金。
據介紹,今後參保農民享受待遇由個人賬戶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兩部分組成。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標準按個人賬戶積累總額(個人繳費和集體補助)和國家對城鎮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計發月數確定;新增基礎養老金,每人每月280元。預測2008年領取人員將有5.9萬人。
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將於明年1月1日與老年保障制度同時實施。目前,市勞動保障部門正在會同財政部門實施系統建設等準備工作,養老金將於5月份與老年保障待遇同時發放。屆時符合領取條件的農民,將領到前5個月的基礎養老金1400元。
■解讀
實行彈性繳費標準
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將實行彈性繳費標準,最低繳費標準為本區縣上年農民人均純收入的10%(各區縣可不相同)。最低繳費標準以上部分,可由農民根據承受能力自願選擇,繳費額度不設上限,體現多繳多得。
農保可轉城保
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規定,農民轉成城鎮居民參加城鎮基本養老保險時,農保繳費可按相應年度城鎮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折算繳費年限。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農民工到達領取年齡時不符合按月領取條件的,可按一次性待遇的政策,將資金轉入農保經辦機構,建立農保個人賬戶,按農保規定享受待遇。(來源:京華時報 記者趙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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