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據新聞出版總署網站消息,為進一步規範音像出版秩序,提高出版質量,扼制音像製品的「低俗之風」,新聞出版總署決定自2007年12月下旬至2008年3月中旬,用三個月時間在全國範圍內對音像製品「低俗之風」進行一次集中整治。
昨天,國家廣電總局監管中心黃為群做客央視新聞會客廳,談及對互聯網上日常播出節目內容進行監管時表示,淫穢色情內容界定有明確標準,赤裸裸地表現性愛場面,過程中夾雜不正常的、不良的性心理等是不能傳播的。
據悉,2007年,新聞出版總署在「出版物質量管理年」工作中,組織了歷時三個月的音像製品專項質量檢查。此次檢查中發現,一些音像製品的內容和封面宣傳低俗現象仍比較嚴重。
為此,新聞出版總署決定分3階段進行集中整治。首先,各音像出版、製作單位要組織對目前已出版的或正在製作的音像製品進行一次全面自查,隨後各省級新聞出版局要組織對轄區內音像出版單位、製作單位近兩年出版、製作的音像製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新聞出版總署將於2月1日至3月10日組織有關人員對部分省(區、市)進行重點抽查,進一步核實情況。如違規問題屬實,將根據情節輕重對出版、製作「低俗類」音像製品的單位進行處罰。對開展工作不力的省級新聞出版局,將予以通報批評。
「低俗之風」主要表現
有的音像製品拼湊庸俗內容,製造賣點;有的音像製品打著「性健康」、「性教育」的幌子,內容缺乏科學性,封面大多採用挑逗性的宣傳文字或圖片等,甚至將原本內容健康的音像製品低俗化、庸俗化,標上「絕對情色」、「十八歲以下不宜觀看」等字樣並印有半裸體照片;有的音像製品以「人體藝術」的名義,出版所謂的「人體寫真」,大量反覆展示女性裸體形象,內容誇張庸俗,趣味低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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