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據南國早報報道,上海射擊射箭運動中心(以下簡稱上海射擊中心)隊員陳澤駿被隊友陳小一誤傷致死一案正式宣判。陳小一因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於日前被上海閔行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陳澤駿父母在得到消息後表示,陳小一也是受害者,對他重罰沒有意義。
法院認定:陳小一過失致人死亡
去年12月3日傍晚,上海飛碟射擊隊夜訓時,陳小一誤將一枚廢彈打出,擊中17歲的陳澤駿腹部,後者被送往醫院後醫治無效死亡。次日,陳小一因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被刑拘。12月18日,被逮捕。
法院認為,陳小一由於過失,其行為已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屬情節較輕,依法應當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陳小一能認罪,且被害人親屬已得到經濟賠償並表示諒解等,依法可在量刑時酌情予以考慮從輕判罰。陳小一在公安人員接到報警至現場後如實供述罪行,不符合自首的成立要件,故辯護人提出陳小一有自首情節的辯護意見,不予採納。
賠償金額:受害方堅持不低於100萬
事發之後,陳澤駿家一直拒絕將遺體火化。因賠償問題,陳家與上海射擊中心一度陷入僵局。不過,26日晚在接受記者採訪時,陳澤駿母親徐志燕透露,其子的遺體已於1月12日火化。「(遺體)在殯儀館放的時間太長了,已有了變化,已經拖不下去了,所以就在問題解決前火化了。」徐志燕說。
對於法院認定中所提到的「被害人家屬已得到經濟賠償」這種說法,陳澤駿的父親陳勇和徐志燕均予以否認。「關於賠償金額,我們已經交給上海射擊中心來處理,不過具體數額現在還沒有確定。」陳勇說。
對於期待的賠償金額,徐志燕否認了以前1000萬賠償的說法,稱那是氣話,「最起碼也應該有100萬」。
受害者父母:不對量刑輕重做評價
受害者父母認為判重刑沒意義。宣判之前,陳澤駿父母已經得到消息,不過他們都放棄了當庭聽審。26日下午,接到記者電話時,陳勇夫婦並不知道判刑的結果。當被告知陳小一被判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時,對於量刑的輕重,徐志燕不願做出評價。
「陳小一是我兒子的好朋友,他也不是有意的,判他重刑沒什麼意義。無論怎麼判,我兒子都回不來了。」徐志燕仍認為上海射擊中心應承擔主要責任,「還是中心對子彈的管理有問題。」
記者隨即撥通上海射擊中心主任張明的電話。當表明身份後,張明一直表示電話聽不到聲音。當記者掛斷電話,反覆再撥時,每次均被掛斷。
國家體育總局射擊射箭中心對此事也予以回應,其辦公室副主任鄭立勳表示,他們已經向各省隊重申了相關規定,「針對此事,我們特意向各運動隊強調了相關紀律,要求他們排查槍支、子彈情況,並將執行情況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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