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08年3月31日 星期一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 即時新聞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許霆重審被判5年 表示不上訴


http://news.wenweipo.com   [2008-03-31]

【文匯專訊】據中央電視台消息,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天下午對許霆惡意取款案件作出重審的一審判決,判處許霆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兩萬元。

 法院經調查認為,被告人許霆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秘密手段竊取銀行經營資金的行為,已經構成盜竊罪。但是其第一次取款1000元,是正常取款時,因自動櫃員機出現故障,無意中提取的,不應視為盜竊,而其餘170次取款,自動櫃員機在其銀行賬戶上扣款174元,也不視為盜竊。法院最後認定,許霆實際盜竊共計173826元。

 對於許霆的辯護人提出的櫃員機不是金融機構的辯護意見,法院認為,自動櫃員機是銀行對外提供客戶自助金融服務的專有設備,機內儲存的資金,是金融機構的經營資金,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司法解釋規定,盜竊金融機構是指,盜竊金融機構的經營資金、有價證券和客戶的資金等行為,許霆的行為屬於盜竊金融機構。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

 法庭認為,許霆盜竊金融機構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本應適用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但鑒於許霆惡意取款是在發現銀行自動櫃員機出現異常後的行為,採用持卡非法竊取金融機構經營資金的手段,其行為與有預謀,或者採取破壞手段盜竊金融機構的犯罪有所不同。從犯罪具有一定的偶然性看,許霆犯罪主觀惡性不是很大。根據本案具體的犯罪事實,犯罪情節和對社會造成的危害程度,對許霆可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

 2006年4月21日晚,許霆在廣州天河區黃埔大道某銀行的ATM取款機取款。結果取出1000元後,銀行卡賬戶裡只被扣1元,許霆先後取款171筆,合計17.5萬元。許霆潛逃一年後被抓獲,一審以盜竊罪被判無期徒刑。一審結果宣判後,引起社會各界關注。2008年1月10日,許霆案裁定發回廣州中院重審。

 據悉,今天一審判決後,許霆當庭表示不上訴。

  相關「即時中國」新聞
探訪達賴「老巢」:漢語教學遭排除    [21日 16:32]
新聞出版署副署長蔣建國安徽調研    [21日 16:20]
新華社署文解讀達賴集團「備忘錄」    [21日 15:50]
汪洋:允許改革失敗 不許不改革    [21日 15:42]
滬留學生在芝加哥墜樓亡    [21日 15:29]
獸性男子2次強暴小姨子 強姦岳母未遂    [21日 15:17]
汕頭逾千輛的士昨集體停運    [21日 15:09]
王毅現身APEC會場 傳為胡連會作準備    [21日 15:02]
四川地震遇難學生已達19065人    [21日 15:01]
深圳龍崗大火案 公安副局長贓款上億    [21日 13:52]
據稱楊湘洪曾寫信回國 請求寬大處理    [21日 13:49]
上海留美學生芝加哥大學墮樓身亡    [21日 13:08]
汕頭千的士停運 大理數百客運司機罷工    [21日 13:04]
圖:郴州原市委書記、市長分別判死緩、無期    [21日 12:49]
杭州地鐵塌陷事故遇難者增至10人    [21日 12:37]
老總斥資4萬校園求愛 失敗告終    [21日 11:39]
滬鬧市區煤氣爆炸 致1死4傷    [21日 10:26]
潘石屹:北京普通住宅面臨巨大降價壓力    [21日 09:25]
甘肅隴南上訪群眾稱被壞人利用    [21日 09:24]
官方消息否認近期推出燃油稅    [21日 09:23]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即時新聞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