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3月31日15時,備受關注的許霆因惡意取款17.5萬元獲判無期案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再次開庭。
法官當庭宣判:許霆被判處5年有期徒刑,罪名依然是盜竊罪,但是犯罪情節比較輕微,所以量刑比第一次判決有所減輕。
就此判決結果,記者連線許霆的父親許彩亮。在簡短的通話中,許彩亮表示重審判決不重,「但是我是要上訴的」,因為「覺得理不對」。就許霆當庭表示不上訴,許彩亮表示,這是因為重審之前,他沒有和兒子溝通過。(來源:中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