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3月31日15時,備受關注的許霆因惡意取款17.5萬元獲判無期案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再次開庭,法官當庭宣判:許霆被判處5年有期徒刑,罪名依然是盜竊金融機構罪,但是犯罪情節比較輕微,所以量刑比上次判決減輕。就此判決結果,本網記者連線許霆的代理律師楊振平。
楊振平律師告訴記者,對這一判決,律師表示尊重,這一判決還需經過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才能生效。
據介紹,許霆當庭表示不上訴。但楊振平律師表示,明天或者後天將與許霆案另一位代理律師吳義春律師一道會見許霆,向他申明上訴的權利,與其交流家屬的意見,並由許霆最終決定是否上訴。自從去年12月許霆因惡意取款被判處無期徒刑以來,國內媒體給予了高度關注和廣泛討論,就此,楊振平律師表示,媒體的輿論監督起到了很大作用。重審判決本身說明了問題,這個也是媒體的力量,輿論監督的力量。(來源: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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