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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專訊】中新社消息:廣東省警方今天表示,中國首個全面規範信息安全保護各個領域的地方性法規—《廣東省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四月一日起正式實施,該條例明文禁止非法竊取他人計算機信息系統資源,違者將被追究法律責任。
《廣東省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是在去年十二月二十日,在廣東省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會議正式通過的,與國家立法相比,該條例補充明確了相當多的內容。
針對互聯網發展過程中新出現的、民眾反映強烈的危害行為,該條例做了明確的相應的處罰規定。條例中明文禁止了非法佔有、使用、竊取計算機信息系統資源;擅自向第三方公開他人電子郵箱地址和其他個人信息資料,竊取他人賬號和密碼;或者擅自向第三方公開他人賬號和密碼,假冒他人名義發送信息,故意製作、傳播惡意軟件等破壞性程序等,並規定了明確的處罰,強化了對公民個人資料的保護。
據介紹,違法實施上述行為的,警方可處以警告,並沒收違法所得;對個人可以並處人民幣五千元以下罰款,對單位可以並處一萬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並可以給予六個月以內停止聯網、停機整頓等一步的處罰;構成犯罪的,則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警方表示,該條例中還全面規定了對信息系統實行分級保護,建立了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制度;並規定了用戶資料保密制度,規定安全服務機構和從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工作的人員保守用戶秘密,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洩露用戶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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