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農民非法吸儲6千萬
【文匯專訊】4月14日,經浙江省麗水市縉雲縣檢察院提起公訴,非法吸儲6000餘萬元的田軍龍被法院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繼續追繳其非法吸收的公眾存款859.2萬元。
田軍龍系縉雲縣五雲鎮農民,2003年底至2006年間,其以投資為名,承諾付給1.5%至6%不等的月利率向周某等40餘人借款,累計高達6168萬元。事後,田軍龍將上述款項又以高利轉借給杜益敏(因犯集資詐騙罪被麗水市中級法院一審判處死刑,本報3月23日一版曾作報道),從中賺取利息差1000餘萬元。田軍龍利用所賺取的利息和後借資金用於投資房地產、歸還先前所借資金、支付事先承諾利息等。至案發時,尚有本金859.2萬元未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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