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文匯專訊】據人民網報道,中國人民銀行今日在其官方網站上發佈2007年中國反洗錢報告。從破獲洗錢案件涉及的上游犯罪類型進行分析,涉及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的最多,約占總數的34.8%,其次是涉及毒品犯罪的,約占總數的10.1%。
中國人民銀行今日在其官方網站上發佈2007年中國反洗錢報告。報告顯示,2007年,中國人民銀行共向偵查機關報案554起,佔全部調查線索數量的36.11%,涉及金額折合人民幣約2295億元。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統計,2007年,中國人民銀行協助偵查機關調查涉嫌洗錢案件328起,涉及金額折合人民幣約537億元。中國人民銀行共協助偵查機關破獲涉嫌洗錢案件89起,涉及金額折合人民幣約288億元。
從破獲洗錢案件涉及的上游犯罪類型進行分析,涉及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的最多,約占總數的34.8%,其次是涉及毒品犯罪的,約占總數的10.1%。
2007年,公安機關會同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等部門共組織50多次行動,破獲43起重大地下錢莊案件,抓獲犯罪嫌疑人180餘名,涉案金額折合人民幣114億元,有力地遏制了此類犯罪的高發勢頭。例如,成功破獲了深圳杜氏地下錢莊案、上海「2.07」專案、珠海萬某貿易公司地下錢莊案,瀋陽金某地下錢莊案等10餘起重大案件。
報告顯示,對於現場檢查過程中發現的違規問題,中國人民銀行均依法進行了處理,對部分金融機構實施了行政處罰,罰金共計2652.42萬元。2007年全面被處罰金融機構共計350家,占被查金融機構總數的7.72%,其中銀行業金融機構341家,占被查銀行業金融機構總數的8.72%;證券期貨業金融機構4家,占被查證券期貨業金融機構總數的4.17%;保險業金融機構5家,占被查保險業金融機構的0.95。在被處罰金融機構中,除3家僅涉及未按規定建立健全反洗錢內部控制的違規問題外,其餘347家均涉及未按規定識別客戶身份或是未按規定報告大額和可疑交易。
從各類銀行被處罰機構數與全部被處罰機構的比例關係來看,國有和股份制商業銀行被處罰機構數佔全部被處罰機構的比例最高,為54.55%,城市信用社被處罰機構數佔全部被處罰機構的比例最低,為0.29%;中資銀行被處罰機構數佔全部被處罰機構的比例為97.95%,外資銀行被處罰機構數佔全部被處罰機構的比例為2.05%。
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蘇寧表示,2007年是中國反洗錢發展歷史中的重要一年,標誌著我國反洗錢制度的全面建立和實施。2007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開始生效,配套的反洗錢規章相繼頒布實施;自2007年10月1日起,證券業和保險業開始正式報送大額交易報告和可疑交易報告,中國反洗錢檢測分析系統逐步完善,監管領域不斷拓寬;在反洗錢制度框架下,運用反洗錢手段破獲了一大批大案要案,反洗錢工作有效性明顯提高。尤其值得慶賀的是,中國於2007年6月28日成為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的正式成員,中國的反洗錢工作得到國際社會的廣泛認可。
蘇寧還指出,中國反洗錢工作在短短數年間經歷了從起步到今天取得世人讚歎成績的告訴發展過程,一套符合中國國情的,較為完整的反洗錢法律、監管和組織機構的框架體系已經確定並不斷完善,實現了從初期學習、探索、創新和調整階段向全面、縱深發展階段的戰略轉折。在制度方面,在強調與國際規範接軌的同時,立足國情,研究國際規則的本土化。在監管層面,在繼續開展合規檢查的同時,強調反洗錢監督工作的有效性以及以風險為本的監管理念。在反洗錢監測領域,現代化的反洗錢監測分析系統初步建立,分析資金異常流動和打擊洗錢犯罪及其上游犯罪取得了可喜的進展。在機制建設方面,國內協調機制磨合日臻成熟,積極參與反洗錢國際合作以及履行國際義務和維護國家利益日益成為新的命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