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據中新網9月4日報道,中國人民銀行4日在其官網上發佈了《2007年中國反洗錢報告》。報告稱,自2003年中國人民銀行著手承擔國家反洗錢協調工作起,5年間中國已建立起了較為完整的反洗錢制度。
報告指出,在法律體系方面,全國人大兩次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覆蓋了主要的洗錢行為,基本實現了與洗錢行為刑罰化國際標準的接軌,並於2006年10月審議通過了中國第一部關於反洗錢工作的專門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
在組織機構方面,中國人民銀行於2003年成立了反洗錢局,組織協調國家反洗錢工作。2004年,中國人民銀行專門成立了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形成了覆蓋全國金融業的監測網絡。截至2007年初,中國人民銀行36個分行、省會中心支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均建立了反洗錢處。
在制度安排方面,《反洗錢法》通過後,中國人民銀行對2003年發佈的三個反洗錢規章進行了修訂,相繼獨立或會同有關部門頒布了四個新的反洗錢規章。自2004年持續開展金融機構反洗錢現場檢查工作,逐步建立非現場監管制度。
在國際合作方面,中國已經簽署並批准聯合國通過的所有與反洗錢及反恐融資有關的國家公約,積極參加反洗錢國際組織的活動,成為歐亞反洗錢組織(EAG)成員和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正式成員,目前已與10個國家和地區的金融情報機構簽署了反洗錢反恐融資金融情報交流合作諒解備忘錄或協議。
報告還顯示,2007年,中國人民銀行協助偵查機關調查涉嫌洗錢案件328起,涉及金額折合人民幣約537.2億元。
報告指出,目前,反洗錢工作部聯席會議辦公室已經著手研究中國反洗錢發展的戰略規劃,希望創建「以防為主,從嚴執法」的反洗錢模式,全面提高反洗錢工作的水平,提升中國反洗錢工作的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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