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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會發言台
【文匯專訊】據中國網報道:公安部今天上午舉行新聞發佈會,通報公安部《第二批認定的「東突」恐怖分子名單》。
公安部指出,2007年以來,以「東突厥斯坦伊斯蘭運動」(聯合國安理會2002年9月認定的恐怖組織,簡稱「東伊運」)為首的「東突」恐怖勢力針對北京奧運會,在中國境內外策劃、組織、實施了一系列恐怖犯罪活動,嚴重危害了北京奧運會安全和中國社會穩定,同時,對有關國家和地區的安全與穩定也構成了威脅。中國警方依法嚴厲打擊「東突」恐怖勢力針對北京奧運會的恐怖犯罪活動,並通過加強社會基礎防範控制,以及積極開展反恐國際合作等有效措施,及時發現和挫敗了各種針對北京奧運會的恐怖襲擊活動,確保了「平安奧運」目標的實現。
為打擊「東突」恐怖勢力,公安部在掌握「東伊運」部分成員恐怖活動情況和確鑿犯罪證據的基礎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等有關法律,並根據聯合國有關反恐決議,經過嚴格甄別和審核,認定下列8人為恐怖分子:1、買買提明•買買提,2、艾買提•亞庫甫,3、買買提吐爾遜•依明,4、買買提吐爾遜•阿布杜哈力克,5、夏米斯丁艾合麥提•阿布都米吉提,6、艾可米來•吾買爾江,7、牙庫甫•麥麥提,8、吐爾孫•托合提。
公安部指出,此次認定的8名恐怖分子均系恐怖組織「東伊運」的骨幹成員,均曾參與策劃、指揮和組織實施了針對北京奧運會的各種恐怖犯罪活動。其中,有的領導指揮恐怖組織實施各種暴力恐怖活動;有的組織恐怖分子訓練,制定恐怖襲擊計劃並下達行動指令;有的招募恐怖組織成員,籌集恐怖活動經費,積極開展製毒制爆活動;有的積極參加恐怖培訓和恐怖行動小組,企圖採取爆炸、投毒等方式實施恐怖襲擊。
據悉,2003年12月,公安部認定並公佈了第一批「東突」恐怖組織和恐怖分子名單。這次認定並公佈的第二批「東突」恐怖分子名單,本著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嚴格依法進行。主要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及《刑法修正案(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及其實施細則;中國加入的聯合國《制止恐怖主義爆炸的公約》、《制止向恐怖主義提供資助的國際公約》等一系列反恐怖國際公約,以及聯合國安理會通過的第1267號、1373號、1456號、1624號等反恐決議。
公安部指出,恐怖主義是世界各國面臨的共同威脅,打擊恐怖主義犯罪是世界各國的共同責任。公安部鄭重重申,中國反對一切形式的恐怖主義,中國願意與國際社會開展反恐合作,並希望與有關國家在反恐怖情報信息交流、引渡和遣返恐怖犯罪嫌疑人、截斷恐怖活動的資金來源等方面進一步加強合作。同時,希望有關國家政府及其執法部門對中國此次認定並公佈的8名恐怖分子依法進行刑事調查,發現其行蹤下落立即予以拘捕並移交中國,以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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