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30年來,我國社會保障體系改革在探索中穩步推進,各項基本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覆蓋範圍不斷擴大,有效地為人民群眾基本生活提供了保障,促進了社會公平。
老有所養:基本養老金實現按時足額發放
改革開放以來,借鑒國際社會保險制度發展與改革的經驗,結合經濟和社會發展實際,我國對企業職工養老制度進行了一系列改革,建立了統賬結合的制度模式,健全了養老保險的長效機制。
1984年起,我國開始進行企業職工退休費用社會統籌試點。1993年,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決定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模式。
上世紀90年代末,中央作出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的重大決策。1998年至2007年,基本養老金發放額由1500多億元增加到5900多億元。從2004年以來,基本養老金的發放實現了當期無拖欠。
同時,基本養老金水平也不斷調整提高。月人均養老金從1998年的455元提高到2007年的963元。養老保險制度覆蓋的範圍也在不斷擴大。1998—2007年,參保人數由1.12億人增加到2.01億人。在農村,我國已經有5171萬農民參保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病有所醫:中國特色的基本醫療保障體系基本形成
從以前的公費醫療和勞保醫療制度,到現在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我國基本醫療保障體系框架基本形成,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也全面推開。
從1994年開始,我國著手進行醫療保險制度改革,1998年,國務院印發《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在全國範圍內推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目前,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在全國普遍建立,基本完成了公費、勞保醫療制度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轉軌。
在制度不斷完善的同時,我國醫療保險的覆蓋範圍不斷擴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覆蓋範圍逐步從國有集體單位擴大到了非公經濟組織。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也從局部試點走向全面推開,城鄉醫療救助制度逐步建立。
目前,中國特色的基本醫療保障體系框架已基本形成,覆蓋了城鎮就業人口、城鎮非就業人口、農村人口和城鄉困難人群。截至2008年6月,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達到1.9億人,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5813萬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保8.15億人。
失業有幫助:失業保險保障失業勞動者基本生活,推動再就業
1986年,國務院制定了《國營企業職工待業保險暫行規定》,建立了失業保險制度。隨著國有企業改革不斷深化。1993年,國務院對失業保險制度進行了局部調整,出台了《國有企業職工待業保險規定》。1999年,國務院頒布了《失業保險條例》。
失業保險制度建立以來,累計保障了2700多萬失業人員基本生活,並為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實施提供了270億元的資金支持。失業保險還安排資金促進就業,推動市場就業和再就業機制的不斷完善。
工傷有保護:工傷保險實現預防、補償和康復相結合
30年來,我國工傷保險建立了社會統籌的保障體系,實現了由過去的重補償到預防、補償和康復相結合的轉變。參保人數不斷增加,保障範圍不斷擴大,保障水平穩步提高,建立了具有中國特色的新型工傷保險制度框架。
上世紀80年代末,我國進行了工傷保險社會統籌的探索試點,從那時起,企業職工的工傷待遇逐步實行了社會統籌,建立起了真正意義上的工傷保險社會統籌制度,實現了由企業保險向社會保險的轉變。
截至今年8月,工傷保險參保人數已達13327萬人。同時工傷保險制度的實施範圍由國有企業逐步向非國有企業擴展,覆蓋的人群逐步從正式職工向非正規就業人員、從城鎮職工向農民工擴展。(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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