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據亞心網報道,24日,記者從烏魯木齊國際機場安檢部門瞭解到,「十一」大假後,可隨身攜帶100毫升以內、經檢查確認的液態物品。如果液態物品超過100毫升的,必須托運,不可隨身攜帶。
按照規定,旅客攜帶液態物品,其包裝應符合民航運輸有關規定;有嬰兒隨行的旅客,購票時可向航空公司申請,由航空公司在機上免費提供液態乳製品;病患者攜帶必需的液態藥品,經安全檢查確認無疑後,交由機組保管。
該機場相關人士介紹,目前,打火機、火柴等以及含酒精類等易燃易爆物品旅客還是不能攜帶,也不能辦理托運。
今年按照民航總局3月份規定:乘國際、國內航班的旅客,禁止隨身攜帶液態物品;4月7日決定,禁止旅客隨身攜帶打火機、火柴乘坐民航飛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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