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08年11月20日 星期四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 即時新聞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紀委書記「第一貪」曾錦春判死刑


http://news.wenweipo.com   [2008-11-20]

【文匯專訊】據中新社長沙十一月二十日報道,因涉案金額之巨而被稱為「中國第一貪紀委書記」的原中共湖南郴州市委副書記、紀委書記曾錦春涉嫌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今日被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

 被告人曾錦春在郴州有「曾礦長」之稱,獨攬該市採礦審批權,同時任郴州煤礦整頓小組組長。因涉嫌受賄罪,二00六年十二月被長沙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十二月十四日被逮捕。

 檢察機關指出,曾錦春自一九九七年下半年至二00六年九月擔任郴州市委常委、市委副書記、市紀委書記期間,在礦產承包及糾紛處理、幹部選拔任用、工程承攬及招投標等方面,單獨或夥同其妻和子女等人收受、索取他人賄賂,共計折合人民幣三千一百五十一點八四萬元人民幣。此外,尚有折合人民幣共計九百五十二點七二萬元的巨額財產,不能說明其合法來源。

 法院一審判決曾錦春犯受賄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兩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沒收被告人曾錦春受賄犯罪所得財物、違法所得及孳息和不能說明來源合法的財物,上繳國庫。

 同日,原中共郴州市委書記李大倫因犯受賄罪被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李大倫自一九九九年二月至二00六年五月擔任郴州市委書記期間,單獨或夥同其妻陳立華等人共同收受二十二人的財物折合人民幣一千四百零四余萬元。此外尚有折合人民幣共計一千七百九十七余萬元的巨額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

 法院一審判決李大倫犯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兩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因李大倫如實交待了大部分未被司法機關掌握的受賄犯罪事實,有悔罪表現,法院判決指「可以不立即執行死刑」。

  相關「即時中國」新聞
探訪達賴「老巢」:漢語教學遭排除    [21日 16:32]
新聞出版署副署長蔣建國安徽調研    [21日 16:20]
新華社署文解讀達賴集團「備忘錄」    [21日 15:50]
汪洋:允許改革失敗 不許不改革    [21日 15:42]
滬留學生在芝加哥墜樓亡    [21日 15:29]
獸性男子2次強暴小姨子 強姦岳母未遂    [21日 15:17]
汕頭逾千輛的士昨集體停運    [21日 15:09]
王毅現身APEC會場 傳為胡連會作準備    [21日 15:02]
四川地震遇難學生已達19065人    [21日 15:01]
深圳龍崗大火案 公安副局長贓款上億    [21日 13:52]
據稱楊湘洪曾寫信回國 請求寬大處理    [21日 13:49]
上海留美學生芝加哥大學墮樓身亡    [21日 13:08]
汕頭千的士停運 大理數百客運司機罷工    [21日 13:04]
圖:郴州原市委書記、市長分別判死緩、無期    [21日 12:49]
杭州地鐵塌陷事故遇難者增至10人    [21日 12:37]
老總斥資4萬校園求愛 失敗告終    [21日 11:39]
滬鬧市區煤氣爆炸 致1死4傷    [21日 10:26]
潘石屹:北京普通住宅面臨巨大降價壓力    [21日 09:25]
甘肅隴南上訪群眾稱被壞人利用    [21日 09:24]
官方消息否認近期推出燃油稅    [21日 09:23]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即時新聞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