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據新華網福州12月2日報道,福建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2日決定,罷免陳少勇的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並按相關法律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福建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的規定,決定罷免陳少勇的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
陳少勇原任福建省委常委、省委秘書長,曾任寧德市委書記。鑒於陳少勇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收受賄賂數額巨大,已不適合擔任人大代表職務。
最近,寧德市人大常委會已決定罷免陳少勇的福建省十一屆人大代表職務。福建省人大常委會依法予以公告,終止了陳少勇的省人大代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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