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債務
風險未超償還能力
侯凱說,這次我國通過審計摸清了地方債務風險狀況。過去大家對債務風險的議論很多,通過審計情況看,風險尚未超出償還能力。因為按照債務率,地方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率為52%,即使把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加進來,也就是說,按地方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全部轉化為政府償債責任計算,債務率為70%,而國際的警戒線是100%。「但是,個別地區和一些行業確實存在償債壓力大、管理不規範等問題。」
具體來說,超過10萬億的地方債務「處於可控範圍」,「可控」究竟是什麼意思?侯凱解釋說,可控就是還沒有超出債務償還能力,一般西方國家將債務率的上限定在100%。「我們這次審計發現,三級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總體債務率,也就是說它的債務餘額占當年綜合財力的比例是52%。所以,我們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總體上還是可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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