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爺大媽都上陣監督,怎麼還堵不住分配漏洞」
——如果規則制定者自身行為不當,群眾監督無異於以卵擊石
自從開始建設保障房以來,分配不公的現象就一直是頑疾。過去,造成分配不公的原因主要是審核制度不完善、管理機構不健全以及人員不足等。隨著國家對住房保障的重視程度不斷提高,已經制定了相對嚴格的審核制度。機構方面,各地都成立了專門的住房保障部門,相關人員、設施也有了較大強化。隨著各部門之間信息聯網、共享也越來越完善。
從各地實踐看,目前普遍形成了「社區、區、市」三級審核、三級公示的准入制度。一般來說,從提出申請到獲批保障資格,最短時間也需要兩個月左右。在審核過程中,往往能擋住一批不符合條件的家庭。
制度和機構之外,在實際操作中要堵住漏洞,引入社會監督被認為是比較有效的手段。以江蘇省為例,目前江蘇對住房保障分配、運營的全過程和各個環節的管理進行規範,完善和應用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統,規範和落實住房保障申請、審核、公示、輪候保障、分配管理等制度,做到保障房源、分配過程和分配結果「三公開」。
據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副巡視員王如三介紹,「我們審核保障對像時,還請了鄉鎮、街道、社區基層的大爺大媽來把關,他們最熟悉周邊住戶的情況,他們說誰家收入低,住房困難,也多半錯不了。」
然而,在制度看似天衣無縫、機構健全、連大爺大媽們都上陣的情況下,保障房分配不公的問題卻仍然在上演,問題究竟出在哪?
「最關鍵的問題是違法成本低。」中國房地產協會副會長朱中一表示,現行的保障房管理規定,對違規分配、違規獲得保障房的處罰僅僅是退還或幾年內不再享有分配資格,缺乏更嚴厲的處罰措施,這就給了違規者鋌而走險的機會。另一方面,一旦分配不公成為地方政府的官方行為,作為規則制定者,不僅制度無法限制他們,群眾的監督更顯得以卵擊石。
當務之急,是要通過法律形式,對政府、企業或個人違規分配、獲得保障房予以重罰,以此震懾違規者。同時,必須擴大監督渠道,將保障房分配置於群眾和中央政府的監督之下,並通過設立特殊的投訴渠道來監督地方政府的不當行為。
經過多年的準備,我國首部《住房保障法》已進入立法程序的最後階段,不久就會正式出台。據幾位參與起草的專家介紹,提高騙購保障房違法成本、保障公平合理分配,是《住房保障法》的重要內容。
分配管理的公開公平公正,是主管部門每次進行保障房督查的重點之一。今年9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將會同監察部開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其中,保障房准入審核、分配、使用和監管情況也是督查的六項重點之一。對於督查中出現的問題,有關部門將約談地方政府負責人,直至問責。
保障房知多少
保障房是什麼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對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所提供的限定供應對像、建設標準、銷售價格或租金標準,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
當前我國大力建設的保障房類型主要包括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房,也包括城市棚戶區改造住房和一些林區、墾區、國有工礦的棚戶區改造住房。此外,遊牧民定居工程、農村危房改造也納入保障性安居工程範圍。
保障房建多少
2007年全國住房工作會議召開,提出要大規模建設保障性住房,解決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基本住房問題,拉開了大規模保障房建設的序幕。2009年初,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衝擊,在國家4萬億元的投資計劃中,保障性安居工程位列首位,建設規模進一步加大。
2011年,我國將開工建設各類保障性住房1000萬套,整個「十二五」期間共將建設3600萬套。屆時,保障房的供應量將佔整體住房供應量的20%。
根據新的人口普查數據,我國城市常住人口6.66億人,約2.22億多個家庭,未來5年增加3600萬套保障房,約占城市家庭數的16%。
保障房錢從哪兒來
據估算,今年開工1000萬套保障房,共需投資約1.4萬億元。今年中央財政共安排1030億元用於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同比增長34.7%。根據要求,省級財政應按照不低於1︰1的比例提供配套資金。地方財政仍然是建設資金的主要來源。
國家採取了允許發行地方債券,鼓勵社保和保險資金進入等措施解決保障房的資金問題。地方政府可以通過支持發行債券和擔保貸款,幫助企業和居民進行直接和間接融資,也可以通過注入財政資金或者將土地作價為資金注入,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運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