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廉政立法難以一蹴而就
黨風廉政建設,事關人心向背和黨的生死存亡,是執政黨必須始終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務。因此,受訪權威專家指出,反對消極腐敗、建設廉潔政治,應該放在社會主義政治建設的大局中去謀劃,放在經濟社會發展的全局中去體現,放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實踐中去落實。
「制度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既是黨和國家制度建設的重要方面,也是反腐倡廉的重要保障。」受訪專家解析道,從中央的新要求看,要實現反腐敗鬥爭依紀依法有序開展,就必須按照依法治國和依法執政的要求,切實加強以黨章為核心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建設,加強國家廉政立法,逐步形成內容科學、程序嚴密、配套完備、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法規制度體系。
汪玉凱分析說,近年來,圍繞反腐倡廉制度已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方針、制度條例,比如,在2010年頒布實施《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等四項監督制度,嚴厲整治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修訂了《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首次發佈《中國的反腐敗和廉政建設》白皮書,這些都是今後推進廉政立法的基礎。
「廉政立法的範圍應包括圍繞公共權力運行的各個環節,實施手段上應更為嚴格,反腐機關應具有更大的獨立權力,同時,在制度法規的制定過程中需更多地體現公眾力量,發揮社會監督的渠道作用。」汪玉凱建議說。
竹立家認為,法律可以逐步醞釀,但更為重要的是,應將已有的制度安排落到實處,執行到位,總結經驗,再逐步醞釀完善法律,不可一蹴而就。「法律法規、規章制度並不在多,關鍵在於在實踐中加以落實,這樣才能夠得到人民群眾的信任和支持。」
「現行的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廉潔自律的規定,主要還停留在黨內法規的層面上,在依法治國、依法行政的大背景下,進一步加大反腐敗治本的力度,必須提高反腐倡廉的制度化法制化水平」,在毛昭輝看來,從黨內的規範、制度,到國家層面的法律,中國的廉政立法體系仍有較長的路要走。
受訪權威人士強調,可及時制定、調整和充實反腐倡廉的黨內法規,通過法定程序使那些經過實踐檢驗、比較成熟的規定上升為國家法律法規,從而更好地用制度和法律規範權力的運行,約束黨員幹部的從政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