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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家鑫父親稱不想發動輿論維權


http://news.wenweipo.com   [2011-08-27]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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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家所在小區,建於上世紀90年代末。

【文匯網訊】據中國青年報報道,藥家鑫走後兩個月,藥家鑫案重回輿論中心。8月4日,藥家鑫之父藥慶衛訴受害者家屬代理人、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副教授張顯「侵犯名譽權」一案正式立案,將於9月13日到庭交換證據。

有人說藥家想翻案,有人歎息輿論綁架了司法。

2011年8月25日,陝西西安,藥家鑫的家中,藥慶衛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藥家是一個普通家庭,他不知道一審法院為什麼會發問卷,也不明白父親見不到兒子,媒體卻能得到藥家鑫在看守所裡唱歌的視頻,但他不想翻案,只想平靜的生活,並希望「藥家鑫案」再不要發生,更不要把發動輿論當成一種維權模式。

「我究竟是窮人還是富人?好多人都來問過我。我跟他們說了:我就是個普通家庭。」

中國青年報:藥家鑫案審判前後,有輿論說藥家「家境富裕」、「背景特殊」。8月初,央視記者柴靜在節目中提到您2003年的月收入是2100多元。但8月24日,張顯在微博裡質疑:「2010年12月15日,您的鄰居兼同事張定亮接受《今日說法》採訪說:『家庭收入主要還是靠藥慶衛。2006年他在退下來之前爭取到了副師級的待遇,一次性拿到了將近30萬元,每個月還有將近6000元的退休工資。』都是央視,原來還說現狀,而現在柴靜卻說過去。前後怎麼差別這麼大?」

藥慶衛:他們採訪到張定亮,但張定亮並不熟悉我。我們八幾年的時候在一塊兒呆過,後來他病退到部隊干休所了,我是屬於轉業走的。他說我「2006年退下來」,不是我的情況。我是2003年3月轉業的,我可以給你看我的《轉業證》,這沒有什麼見不得人的東西,哪年轉業的就是哪年轉業的。

張定亮說「2006年轉業能拿30萬」倒是對的,如果我是2006年走的話,就能拿30萬,但我不是2006年(走的),我走得早。那會兒工資都不是很高,轉業一次性給的(錢數)是按照當時的月工資乘以幹了幾年、合計多少個月,我那會兒一次性拿了19萬多、不到20萬元,他(說30萬)這個數字是不對的。

那會兒轉業的工資,確實是2100多塊錢一個月,證件上寫得很清楚,這沒什麼好隱瞞的。

中國青年報:您的代理律師蘭和8月8日曾在微博裡稱,您家現在只靠您愛人一個月900多元的退休金生活;在柴靜的節目裡,也僅提到您在2003年時每個月有2100多元的收入,這令張顯和不少網友質疑,上述言論是否在有意把您「包裝」成窮人?

藥慶衛:蘭和這個說法是不對的,不是「主要靠我愛人」。我愛人的退休工資確實是這麼多,但我也有轉業工資。

現在我的工資,經過每年的增資和近幾年部隊漲工資,每個月能拿5000多元了,加上我愛人的900多元,就是這些,我也都告訴央視了。轉業以後,2004年、2005年增資了多少錢,證件上記得很清楚,後來因為中間漲工資比較亂,2006年到2010年就沒記了,但這是有檔案可查的,如果需要,可以到我的原單位查檔。

我究竟是窮人還是富人?好多人都來問過我。我跟他們說了:我就是個普通家庭,不是說我窮得揭不開鍋了,需要政府來給我低保的,不是這種情況;但也不是說我有多少存款。

對於質疑,我只能拿國家給我的東西來證明,現在我不管說啥,他(指張顯——記者注)都是質疑的。按說這個東西本身,對案件不應該有影響的,如果非要質疑,我就給你拿出來,拿我的證件說明問題。

其實在一審的時候,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已經通過律師,讓我去原單位開了說明材料,來說明我以前任過什麼職、是個什麼情況——包括我愛人退休前是什麼崗位、什麼情況,按說這個跟案子無關的,但既然法院要,我也回原單位開了,也都通過律師把材料遞交給一審法院了。我不清楚這些材料(法院)是不是給張顯看了,但我認為這些東西不是法院自己拿來、出於好奇看一看的。

中國青年報:在張顯的微博中,還曾質疑您有四處房產。

藥慶衛:我家只有這一處房子,一直住著。這個房子我給單位交了一部分錢,算我買的,但房產證還沒拿到,目前也不知道怎麼個落實法。

「四處房產」這個東西,我在那次跟張顯見面的時候,就跟他講要把這個澄清。那時候他跟我說,他家有親戚就在房產局,當時保衛處有人也在跟前(能證明)的。我說「那最好,你去查清一下我哪裡還有房產,你可以在微博上曝。你就說哪個小區、幾棟、幾號是我的。」到現在也沒有結果。

「發問卷這點,我不可能事先(知道)的。如果有必要,這次打官司就可以請中院出來說明,誰徵求過我的意見?誰通知過我?如果它(法院)當初問我的話,那我希望這個案子跟其他案子一樣。」

中國青年報:「藥家鑫案」的庭審過程大家都很關注,其中有一些不合常規的地方,比如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當庭發問卷徵求量刑意見,有人猜測是否這是您找人安排的。

藥慶衛:我是從農村出來的,2003年轉業以後跟政府、軍隊都沒有關係了,我是東一家西一家(工作),如果說我安排,我的能量從哪裡來?

發問卷這點,我不可能事先(知道)的。如果有必要,這次打官司就可以請中院(指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記者注)出來說明,誰徵求過我的意見?誰通知過我?咋可能我讓它做問卷它就做問卷呢。如果它(法院)當初問我的話,那我希望這個案子跟其他案子一樣,沒那麼多(與眾不同),用法律條款去衡量,該判啥樣判啥樣。

中國青年報:您去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質疑過,當時為什麼要這麼做嗎?

藥慶衛:我去質疑那個沒有用。我一直是相信它的,至於他們怎麼做,那是法院的事情。我去質疑「為什麼評審」沒有道理,我也找不到不能評審的依據。

中國青年報:您後來看見過問卷內容嗎?有沒有學生把它帶出來?

藥慶衛:我沒見過,庭審我也沒去。學生帶出來應該是不會的吧,我估計他們(法院)會收(走)的。

中國青年報:公眾的另一個疑惑是,一審法院給了張家25張旁聽證,但給了大學生400張,比例非常不協調。

藥慶衛:協調不協調只能問法院了,我也不知道它在弄啥。法院怎麼安排,不可能來徵求我的意見,以我的身份,怎麼能主宰法院和政府呢?

張顯在4月4日的微博裡還說,「後來從省教委宣教科瞭解到參加旁聽的4所大學是:西藏民族學院,陝西科技大學,西北政法大學和音樂學院。我說原來不就僅僅安排音樂學院嗎,工作人員告訴我:音樂學院採納了藥家鑫父母的意見,認為僅僅安排音樂學院不好。」

這些話我都手抄下來了,你可以看。其中那個告訴他音樂學院採納了我們意見的「工作人員」是誰?請把他找出來,讓這個「工作人員」站出來說明一下。跟張顯打官司的時候,我會質疑他這個問題。如果我有那麼大能量,為啥一審給我判死,二審也給我判死,如果我有那個能量咋可能是這個結果?

中國青年報:李玫瑾教授在電視上提到「鋼琴殺人說」,也令人震驚,公眾由此懷疑藥家是否找了「代言人」。

藥慶衛:李玫瑾的那個就更奇怪了。他(指張顯)要是質疑我這個東西,那孔慶東教授說的有些話,我也覺得接受不了,那就是張顯找了人嗎?不能這麼說。

藥家鑫這個案子已經被媒體炒起來了,到底誰來評論,我阻止不了,你也阻止不了。李玫瑾教授、孔慶東教授要評論這個案子,不是我能左右的。全國評論這個案子的有名的人太多了,每個人都站在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意見,不是我選擇性的讓誰去評論,我沒有那麼大能量。你可以去採訪李玫瑾,問她知道我是啥人嗎?

輿論有那麼多意見,很多都是對立的,不能說對你有利的就是「民意」,偏向我的就是「我找了人」,這說不通。

如果我有錢、有權到能去北京找專家評論,我會先去賠償張妙的家屬,設法取得他們的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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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蘭草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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