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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家所在小區,建於上世紀90年代末。
中國青年報:公眾對藥家鑫在看守所裡唱《傳奇》的視頻能流傳出來也有疑問,從看守所裡流傳出嫌疑人的視頻,這符合常理嗎?
藥慶衛:其實我更質疑這個問題。比這個視頻更早的時候,我記得是去年11月28日以後,就有視頻出來了,就是藥家鑫說「農村人特別難纏」的那個視頻。我看見了,但是當時是在刑偵階段,都在保密,我的律師都不能單獨見藥家鑫的,最少要有兩個警察陪著,只能問些「好不好」、「缺點啥東西」之類的問題,那個視頻是怎麼傳出來的?為啥媒體在刑偵階段能採訪到藥家鑫?誰批准的?我至今也弄不清楚。
「藥家鑫做的事他必須承擔,但我不希望這個事成為一種維權模式,不希望有別的父母再像我們一樣。」
中國青年報:您現在翻回頭來看,怎麼評價法院的判決?您認為公正嗎?
藥慶衛:我不去評論這個,到現在我依然是相信政府、相信法律的。只要案子判了,判啥我都執行它,孩子給你送過去,就是相信你。只要法律的條款滿足了,他做的事他就必須承擔,這是沒啥說的。
前陣子有網友讓我評價李昌奎案,我說我不會去評價的。不管是誰,我都不希望拿藥家鑫案作為標桿,把其他的案子翻出來比較。政府有專門的職能機構,有專業的從業人員,都是有法律知識的,我去比較那幹啥?
我本人是學質量檢測的,如果問我質檢問題,我可以提點意見。但我不學法律,案子交給公檢法機關後,就是他們根據法律來判了。
中國青年報:有一種聲音說,張顯轉載、發佈的一些猜測性言論,影響到了藥家鑫案的判決。您怎麼看?
藥慶衛:我不具備專業知識,不好評判。但起碼張顯轉載、散佈的一些東西,給我和我愛人造成了傷害。我現在真的有種內外交困、眾叛親離的感覺,而且有口難辯。說我「弄權」、「軍界蛀蟲」這樣的話,是要有證據的,我除了拿出國家發的證件外,沒有其他的路可走了,如果這個再不信,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
中國青年報:是什麼原因促使您現在選擇站出來,起訴張顯的呢?您希望通過官司,達到什麼樣的效果呢?
藥慶衛:一方面,是希望這場官司能還我和我愛人正常的生活吧。他(指張顯)在網上說我「干擾司法」、「貪污腐化」,其實真正瞭解我的人,傳播這些沒有用,但有多少人完全對我這塊工作(瞭解)呢?現在出門,一些似識非識的人,會拿異樣的眼光看我,找工作別人也不信任我,我不可能逢人就去解釋。所以希望切斷源頭,不要再傳播一些不符合實際的東西了。
另一方面,說實話,這個官司輸也好、贏也好,對我意義都不大。我不希望再有這樣的事情發生,不希望這個事情成為一種維權模式。大家都來模仿,通過挑起輿論,來實現各自的目的。
對一件事情,應該允許討論和不同的聲音,如果100%都是一樣的聲音,那是不正常的。如果能通過這個官司,讓大家能反思一點東西,就可以了。
還有,我也不希望別的父母再有像我們一樣的遭遇。去年這個時候,我們就是普普通通的家庭,有孩子在上學,很平常、也很安逸的一種生活。但現在,我沒想到自己成為了一個罪犯的家屬,要遭遇人肉搜索這些東西,感覺真的很像「株連九族」。
哪個家庭願意讓自己的孩子去犯罪,去做一些違法的事情呢?事情發生以後,如果家屬跟案子有關係,誰也不能推卸責任,但沒有必要把孩子所有的親屬都貼上標籤。
像藥家鑫的外公,都快80歲了,那段時間他也被人肉搜索出來,沒法過正常的生活,他不該承擔這些。
中國青年報:您既然指出了不少張顯在庭審前後轉載、散佈不實言論的例子,為什麼現在才站出來澄清呢?一審、二審的時候,為什麼沒有及時回應?
藥慶衛:我承認,當時輿論壓力太大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我還是一直希望能給人家創造一個好的和解氛圍,畢竟我孩子有錯在先。那個時候如果我出來,好像我想爭啥理一樣,那我不是置藥家鑫於不顧、只為自己了嗎?這個事做不出來的。
中國青年報:也有一種聲音說,您起訴張顯侵犯名譽權是為了「翻案」。甚至還有網友列出了「翻案路線圖」:「第一步:僱用發言人整合水軍和部分媒體人,集中火力攻擊張顯,爭奪話語權。第二步:指控張顯傳播不實言論煽動輿論干預司法。如果指控成功,就等於法院自己承認藥案屬輿論審判;然後再有『墓』後高人順勢指責中國司法受輿論左右,對藥家鑫案的審判存在程序不正義或違法等。」對這種說法,您怎麼回應?
藥慶衛:我已經聲明過了,我尊重法律,這個案子目前已經蓋棺定論,我接受這個判決。現在說我想「翻案」,又有啥意義呢?現在就算翻案了,藥家鑫能活嗎?
「我承認,司法腐敗在我們國家是有的。但照張顯的說法,法律案件非要按『藥家鑫案』的模式來辦,才算光明嗎?其他絕大多數案件不是『藥家鑫案』的模式,就一定都是不公正的嗎?不能這麼說。」
中國青年報:回到「藥家鑫案」上來,張顯在他的微博中稱,您當時的態度變化無常:一開始採取「不見面,不道歉,等法院」的堅決強硬態度,一審、二審都不出現,直到最高人民法院覆核階段時,才開始第一次見到張妙的家屬王輝,要求諒解。是這樣嗎?
藥慶衛:不是這樣。「不見面,不道歉,等法院」的話,我沒有說過,應該是張顯自己總結的。
從藥家鑫投案後到一審以前,我一直在找張妙的家屬道歉,也通過我的律師跟對方不停地接觸,希望賠償對方,達成和解。一開始對方說賠100萬,後來也在往下降。人命無價,我不能說100萬就多了,「多少錢合適」的話,我不能說。我只能通過律師把我的情況跟張妙的家屬說,我在籌錢,能籌到多少,有多大能力,如實告訴你。接受不接受,原諒不原諒,是家屬的事,我沒有權利強求人家原諒我,我也不可能這麼做。
一審前調解的時候,我的律師在法院(指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記者注)的安排下,和張妙的家屬——她的丈夫王輝和父親張平選談過,那時王輝基本上口頭接受了「賠償30萬加一部車」的條件。後來,王輝出去給張顯打了個電話,打完電話回來說不同意,這次協議就沒達成。一審以前,我也幾次拿著加起來有30萬的現金到中院去過,希望賠給張妙的家屬,但那個時候輿論感覺是「誰調解誰腐敗」,沒人敢調解。
死刑審核的時候,我也提交過調解申請,後來張顯宣佈不接受調解,最高院也就沒有再做這個工作。
6月4日,張顯發了一條微博說:「這個案子是藥家鑫犯了罪,殺了人,他父母道歉,與藥家鑫案子本身有關係嗎?能減輕藥家鑫的罪行嗎?沒有關係,大家就別去理會他。有些人正想攪混水,把大家的注意力分散到藥家鑫的父母身上來,大家要擦亮眼睛,不要上當,無關的事兒不要去理會。」
我看了之後很困惑,張顯是想讓我們道歉,還是不想讓我們道歉呢?我感覺我們好像無論怎麼做都不對。
中國青年報:針對您的這次起訴,張顯回應說由於時間不允許,他轉載的一些猜測性言論沒有時間一一核實,您怎麼評價張顯的這一回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