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中新網8月28日援引台灣聯合晚報報道,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機要費案更一審26日判決陳水扁、吳淑珍夫婦貪污均無罪,輿情嘩然。特偵組認為,判決違背經驗法則,形同「司法破網」,最快下周一開會研議補破網,不排除於收判後先聲明上訴,後補理由。
特偵組主任陳宏達鄭重表示,更一審對機要費的無罪判決已違背經驗法則、論理法則,構成判決違背法令的上訴事由,將提上訴。
該案更一審的判決一出爐,震驚法界,其中,特偵組最有意見的包括三項,即「機要費案被判決無罪」、「南港案由違背職務收賄罪轉為圖利罪」,以及「機要費案污點證人陳鎮慧被判刑」。
特偵組內部已提前分工,機要費由檢察官張進豐、盧筱筠、蔡鴻仁、陳錫柱研究如何上訴,南港案由檢察官楊榮宗、柯宜汾、吳昭瑩、鄭深元研究如何上訴,檢方最快下周一開會討論,如果時間緊迫,不排除在收判後的法定10天期限內先聲明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