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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當事人齊曉暉手拿申訴書在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門口。 【文匯網訊】據東方網報道,2011年9月1日這一天,對於永州市零陵區49歲的齊曉暉來說,是極不平凡的一天,他耗時4年狀告零陵區公安分局原特警大隊大隊長賀毅對其刑訊逼供一案,終於迎來了一線曙光。
當日上午9時,東安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賀毅站在了東安縣人民法院法庭的被告席上。
在法庭上,賀當庭認錯,並請求「法院寬大處理,給予重新做人的機會。」
外甥媳婦做假證,舅舅受牽連
現年49歲的齊曉暉家住永州市零陵區芝山路11號,在一家企業工作。1996年,齊曉暉下崗,一直在外打零工為生。
9月1日,說起自己4年前被零陵區公安分局特警大隊抓走的往事,齊曉暉仍覺得冤屈。
事情的起源得追溯到何某身上,何某是齊曉暉的外甥媳婦。1998年,何某開辦一打字複印店,按政策規定,下崗職工創業可享受優惠政策,考慮到舅舅是下崗職工,何某就以齊曉暉的名義辦理了工商營業執照。
2007年6月26日,零陵區公安分局特警大隊查獲該打印店涉嫌參與偽造居民身份證一案,因打印店的法人代表是齊曉暉,故齊曉暉與店裡的女員工唐某均被警察帶走接受調查。
「這個打印店不是我開的,我也沒參與任何經營管理,我向調查的民警多次反映了,可他們不理睬。」齊曉暉用怨懟的語氣對記者說。
記者:「用自己的身份證給他人辦理營業執照,本身要承擔法律責任的。你知道嗎?」
「我當時曉得,因為太相信外甥媳婦,以為她不會非法經營的。」齊曉暉後悔地說,「沒想到後來會給自己惹出這麼多麻煩來。」
為得到口供,被吊銬致手殘
「我被抓進特警大隊後,警察認為我不老實交代問題,把我吊了4個多小時。」齊曉暉回憶事發情景,至今仍心有餘悸。「他們把我吊在天花板的電風扇掛鉤上,極其難受!」
齊曉暉表示,當時負責審訊的正是賀毅,時任零陵區公安分局特警大隊大隊長,事發後被免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