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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被曝潛伏運作駐京機構


http://news.wenweipo.com   [2011-09-19]    我要評論
     

運城市政府駐北京聯絡處網站首頁。山西運城市駐京辦名列去年公佈的625家被裁撤名錄中,根據規定駐京辦撤銷後,嚴禁在京設立新的辦事機構。網絡截圖

利益驅動:招商引資與跑項目撥款

張海的工作壓力,主要是招商引資,「每年需要完成兩個百八萬元左右的項目,完不成扣工資,縣裡非常重視招商引資成果,因為這決定著GDP,北京又是招商引資的全國性大平台,所以壓力很大」。

625家被裁撤駐京機構名錄中,縣、市(縣級市)級別的駐京辦事機構達374家。「只要設了駐外招商引資聯絡處,首先就是北京和上海」,張海說。

地級市駐京辦通過審批可以保留,縣級駐京辦一律撤銷,這是駐京辦裁撤的「基本原則」。但去年625家裁撤名錄公佈後,又有一些不在名錄中的縣、市(縣級市),在京新設了招商引資聯絡處。

今年4月9日,貴州石阡縣在北京對外經濟貿易大學舉行了駐北京招商引資聯絡處授牌儀式;四川仁壽縣招商引資局也在今年5月前,設立了駐北京聯絡處,其縣政府負責人還曾親往視察,要求駐北京聯絡處「面向華北、華東地區,準備好各大項目資料,讓投資者通過該平台,瞭解、把握仁壽的招商情況和項目情況。」

除了招商引資,張海的另一項常規工作——內聯和外聯,即組織在京老鄉聯誼、帶動老鄉回老家投資;協助當地政府部門在京跑項目、撥款,「也很佔用精力」。

上述業內人士認為,財權集中在中央;項目審批權集中在國家部委,如此制度體系設計,使得一些地方政府還是作出了再設駐京辦的選擇,「一個項目,一筆扶貧專款,通常需要幾個部門審批。如果不熟悉情況,不瞭解程序和規則,肯定拿不下來。與其派人出差但無法拿下項目,還不如在京安排專人,地方算的就是這筆賬」。

對於備受詬病的「駐京辦行賄、跑官、容易滋生腐敗」等說法,張海表示,「有的駐京辦可能有這些行為,但針對的應該是更高一級的。像我們這樣的縣駐京辦,年財政撥款才2萬,辦公開支都不夠,沒有『跑部錢進』的資本。跑來跑去,其實為的就是門頭熟、臉熟,根本上不到行賄跑官層面。就拿今年的中秋節來說,連月餅都沒錢送」。

裁而不撤:財政編制管制難以根治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被撤銷駐京辦事機「借殼」潛伏,對於這一局面,國管局去年下發裁撤令時,已有預判。去年2月4日,國管局副局長尚曉汀做客中國政府網在線訪談時曾論述,如何防範撤銷的辦事機構名亡實存、死而不僵,或換一種名稱變相存在。

他提出,「將採取措施防止這個問題的發生,要加強經費和編製管理,地方財政部門不得為違規設立的駐京辦事機構核撥經費,機構編製管理部門不得為違規設立的駐京辦事機構審批編製。

此外,完善體制機制,隨著國家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投資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隨著財政轉移支付制度的逐步完善以及政務公開制度的全面建立等,地方「跑部」的空間必將逐步縮減。「對違反規定,包括改頭換面,以各種形式隱性存在的辦事機構,一經查實要嚴肅處理」,並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對於這些舉措,上述業內人士認為,從財政、編製著手治理,同樣難以找到發力點,「因為養一個縣級駐京辦成本並不高,絕大多數縣級駐京辦年均投入只需幾萬元錢,且只佔用三五人編製」。

「裁撤駐京辦『名亡實存』,這已是一個公開的『秘密』。去年駐京辦集體離京時,就能預見到現在的局面」,昨日,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說,「因為地方政府的訴求沒變,行政審批制度複雜且不透明,駐京辦有『拿項目』、招商引資的功能,同時還有接訪維穩的任務」。

他表示,地方政府違規私設駐京辦,根源雖在於行政審批制度以及接訪勸返機制,但未能令行禁止,「關鍵問題還是懲戒不到位,違規成本低。治理駐京辦,財政管制、編製管制都不是行之有效的做法,因為地方政府總有辦法『變』出錢和人,在北京開個公司、開個賓館,問題就都解決了。私設駐京辦一旦被查實,縣委書記會受到什麼樣的處罰?如果這一點能明確,相信現在回來的駐京辦,還會退出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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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亦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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