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中新網援引日本共同社報道,4日從日本福岡縣警方獲悉,有關1999年6月在福岡市的福岡機場發現中國打工者宗曉艷(當時24歲)屍體一案,涉嫌殺害宗曉艷的中國男留學生(43歲)已被中方法院以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
福岡縣警方未曾向中方提供過證據,據認為中方是在該男子回國後獨自展開偵查,並作出上述判決的。
宗的屍體於1999年6月25日在福岡縣機場停車場附近的綠化帶中被發現。經法醫解剖鑒定,宗已死亡幾個月,福岡縣警方判斷宗死於他殺遂展開偵查。
警方於同年7月取得了對曾與宗交往,並涉嫌從宗的老闆處騙取現金350萬日元(現約合人民幣29萬元)的中國男留學生的逮捕令。由於該男子已經回國,警方遂請求中方協助調查。
福岡縣警方在向國際刑警組織查詢後,於2005年12月確認該男子已於2002年12月被判處死緩。由於中方並未回應福岡縣警方的查詢,警方尚未確認死刑是否已經執行。
中國刑法規定,犯人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若沒有犯案,緩期執行期滿後將依法減為無期徒刑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