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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上午,周正龍將於位於陝西中部的富平監獄出獄。上午7點多,監獄門外便已聚集了來自外地及本地的記者。 【文匯網訊】據中新網報道,因「炮製」華南虎照片而名噪一時的陝西鎮坪縣農民周正龍27日刑滿釋放,在現場記者的苦候之下,10時許陝西富平監獄教育科芮科長出面稱,周正龍已由監獄方面派警車送往其居住地所在的鎮坪縣,但對周的出獄時間閃爍其辭,不願詳細透露。
早晨6時許,中新網記者趕到位於陝西省中部的陝西富平監獄,門外聚集了來自四川、北京、山東等地的記者,監獄方一直無人出面告知具體出獄時間及方式。在等候過程中,先後有內部人士出來透露,周正龍已經在早上6時30分離開監獄。
在大批記者的一再堅持和追問下,10時許,監獄方面派出教育科的芮科長、辦公室的孫主任宣佈,今早7時許,周正龍已經乘坐監獄方的警車前往家鄉鎮坪縣。當記者追問這個時間並沒有警車駛出監獄大門,芮科長則含糊其辭,並聲稱,總之周正龍確實已經出獄,也不可能插著翅膀飛出去的。
芮科長在接受中新網記者採訪時透露,周正龍的妻子最近沒有與監獄方聯繫,也不知道今天會派警車送回家一事。
記者注意到,兩位負責人一方面表示,周正龍只是一個普通的服刑人員,表現很一般;一方面又說,之所以派出警車送周回家,是考慮其年齡較大,屬於需要關照的重點犯人,必須送到鎮平縣司法局辦理移交手續,實現「無縫對接」。
據悉,富平監獄方將周正龍入獄時隨身攜帶的兩件西服丟失,周索賠1萬元,出獄前也已經做出了適當賠償。
2007年10月12日,陝西省林業廳聲稱周正龍拍到了野生華南虎的照片,照片多達70餘張,陝西省林業廳經「鑒定」認為照片真實,並獎勵周正龍人民幣2萬元。圍繞著照片的真假,媒體、專家、公眾質疑的聲音從網絡上洶湧而起。2008年6月29日,陝西省政府通報稱,周正龍拍攝的「華南虎」照片是一個用老虎畫拍攝的假虎照,目的是為了騙取錢財。
2008年11月17日,安康市中院對該案進行公開審理,作出最終裁定:判周正龍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犯非法持有彈藥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兩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緩期三年執行,並處罰金兩千元人民幣。
2010年4月30日周正龍被法院裁定撤銷緩刑,收監服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