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國際先驅導報報道,政客要「買」,「島主」要「賣」,政府要「租」,民間要捐款——在圍繞中國主權領土釣魚島問題上,日本國內近乎正在展開一場全民大合唱。這一系列注定是非法和徒勞的舉動,在日本國內官、民、媒體的合力炒作下,正將釣魚島問題日益複雜化。
長期以來,日本對釣魚島的政策呈現「漸進式」特點,即制訂一個總體目標和路徑,然後尋找機會,分階段逐步推進,試圖以「小步快跑」的形式實現其希望的「實際控制」。石原慎太郎的「購島」計劃雖然可能與日本中央政府的計劃並不合拍,但總體方向是一致的。因此在提出後才會得到首相野田佳彥和官房長官籐村修等人的響應。
在非主權領土上進行所謂「地權交易」
從上世紀70年代迄今,統觀日本針對釣魚島的具體方案,日方通常不會有重大的「改變現狀」舉動,但會連續施展一些「小動作」,如在政策法律方面體現其「管理」(典型的是島嶼「命名」等),或是通過調查、考察等行為「體現存在」,又或是逐步加強在當地的「巡視」體制以逐步充實現地巡邏力量等。
值得注意的是,日方的政策每一步並不大,但具有連貫性,顯示出很強的計劃性和耐心。以釣魚島的「地權」問題為例。日本政府就是分為多步向前推進的:
首先,在上世紀,先後將土地產權售予古賀家,後又於70年代承認了古賀家與現任土地所有者栗原家的土地交易。當時圍繞釣魚島主權問題的爭議已經出現,日本政府當時的舉動應是有政治考慮的。
其後,日本總務省2002年與栗原家簽署了「租借」合同,以年租金2千餘萬日元的價格「租下」了釣魚島及南小島、北小島共3個島嶼,作為國家管理的特殊「私有地」。
此後,又在2010年宣佈要將釣魚島附屬島嶼中的個別島嶼「國有化」,當時曾引發了輿論熱炒。
今年3月,日本政府又將赤尾嶼附近一處名為「北小島」(與釣魚島附近的「北小島」並非一處,是日本主張並命名的專屬經濟區劃界基線點)登錄在國有資產台賬上。
從這一發展脈絡看,日本政府內部很可能已有將釣魚島「國有化」的目標和方案,只是一直在等待時機而已。因此,石原慎太郎拋出其方案後,日本中央政府雖然顯得有些「意外」,但卻並不被動,而是迅速表示也可以由國家出資「購島」。
在並非自己主權領土上進行所謂的「地權交易」,日本政府的算盤可謂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
一有機會就向前「拱」兩步
先默認甚至鼓勵所謂的「民間交易」,再通過種種「轉讓」將「地權」或島上建築由日本政府收回,從而達到搶奪釣魚島的目的。類似這樣的漸進式政策,還體現在一些細節問題上。以釣魚島上的燈塔為例,日方先是由右翼團體於1978年修建了燈塔,後來由右翼團體「轉讓」給當地石垣市的漁民團體,再後來由漁民團體「放棄」所有權,政府「自然而然」地將燈塔收歸國有,且由海上保安廳負責維護。這一過程前後耗時20餘年。
此外,在加強海上保安廳當地海域警戒力量、完善釣魚島在其國內法體系中的地位等方面,日方也往往是以連貫但不明顯的「小動作」逐漸形成重大事實的。
可以說,日方的做法是一有機會就向前「拱」一兩步。如果時機不成熟,則先停下來「消化」和鞏固既得利益,等待形勢的變化。必須承認,經過長期積累,日方對釣魚島的所謂「實際控制」、對釣魚島問題的法律政策建設等確實已較上世紀70年代初有了很大進展。
同時,從日本國內背景來看,這種漸進式政策也有其原因。在日本,捲入釣魚島問題的「條條塊塊」眾多,涉及法務省、總務省、國土交通省、防衛省,以及沖繩縣和石垣市兩級政府,今後還可能增加「東京都」這一新角色。這些條塊之間的相互協調和統籌存在一定難度,因此對各個部門和地方來說,在特定領域的「小動作」更具操作性和現實性。
妄圖將實際控制既成事實化
回到釣魚島「地權」問題,石原慎太郎表態「購島」時曾談到,他希望在明年4月初、日本中央政府與土地所有人租約期滿時交接島嶼地權。那麼,這期間必然會有諸多程序性的「進展」。接下來的「小動作」,日方還有不少選項。
此前,與石原同屬保守勢力的《產經新聞》曾於2月發表社論要求「加快尖閣諸島(即我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本報注)的有人化」,具體包括在島上開展進一步的學術調查,在島上常駐相當數量的自衛隊員等。
再以前述燈塔一事為例,日本接下來可以選擇進一步擴建島上燈塔和導航設施,還可派遣或默許人員在島上短期工作維護燈塔等(海上保安廳管轄的燈塔確有定期維護機制)。對侵略者來說,「漸進式」的好處之一,就是可以根據不同時機選擇不同程度的動作。
有戰略學者認為,以漸進式達到「實際控制」釣魚島目的的背後,是日本對釣魚島問題越來越強的焦慮感。隨著中國綜合國力的快速增長和中日力量對比的變化,不排除日本試圖利用中日力量對比差距尚不明顯的「時間窗口」來爭取對釣魚島的實際控制既成事實化。
雖然無論日方如何機關算盡也改變不了釣魚島屬於中國領土的事實,但對於其漸進式搶奪釣魚島的行為,卻不能不引起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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