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去年8月,時任廣州市民政局民間組織管理局稽查處處長的李軍涉猥褻多名男童一案在全國引起了關注。昨日上午,案件在荔灣區人民法院進行開庭審理,律師為李軍作無罪辯護。
據南方都市報4月12日報道,由於案件涉及未成年人隱私,昨日上午的庭審為不公開審理。記者未見到有受害人的家屬到庭。
檢方指控,李軍通過QQ漂流瓶結識男童,利用金錢和物質在自己家中多次誘姦了3名12-14歲的男童。對此李軍全盤否認。他不承認自己是同性戀,也不承認與3名受害男童有過身體接觸。他稱,自己是受一民間組織的委託進行同性戀方面的調查,同時履行自己作為市政協委員的職責,為撰寫提案而準備。男童到自己的家中只是接受訪問。
據瞭解,辯護律師為李軍作無罪辯護,與荔灣區檢察院兩名公訴人就證據和偵查程序等問題展開多番辯論。庭審持續了約兩個半小時。
此前辦案檢察官曾表示,根據《刑法》第237條的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婦女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因此,依法李軍最高將被判有期徒刑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