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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監委:無權獨立調查郭美美事件


http://news.wenweipo.com   [2013-06-17]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6月14日,處於與論漩渦的中國紅十字社監委(以下簡稱社監委)召開新聞通報會表示,該委不可能完全承擔獨立監督之職,而將定位調整為負責公眾與紅十字會之間進行溝通的「專業橋樑」,「一個建設性平台」,以促進紅會改革。針對兩名委員提議重查郭美美一事,社監委明確回復:該委無權發起對郭美美事件的獨立調查,歡迎社會機構和個人對該事件提供更多的線索與實證,從而督促紅會重新調查。

委員任職期間不得與紅會有利益關係

據南方都市報報道,會上,社監委秘書長黃偉民表示,社監委明確定位為:社會公眾與紅會之間一個專業橋樑,「一個建設性平台」,其主要職能就是對紅會所接受的重要社會款物使用與管理情況,進行監督和系統獨立的評估,以推動紅會未來建立起獨立的項目評估體系。

至於「獨立性」,社監委委員金錦萍強調只是「相對獨立」,社監委本身也只是一個改革階段性產物。「對紅會的監督,事實上包括了行政監督、法律監督、行業監督、紅會自律、社會監督等諸多要素,社監委只是承擔了社會監督這一項任務,所以與社會期望的『獨立監督』是不一樣的」,「或者說是一種社監委不能承受之重」。

針對有委員被質疑與紅會有利益關聯一事,社監委表示,年中會議重新修訂完善了《社監委委員守則》,其中特地增加一條:委員任職期間或離職一年內,均不得接受任何紅十字會項目委託,或者有任何利益關係往來。委員袁岳則表示,自己已退回前期紅會委託項目的前期款。

重查郭美美「延期」

此前力推社監委要重啟調查郭美美的兩名委員王永和劉姝威均沒有出席當天的通報會。社監委認為,鑒於紅會之前已有明確的調查結果,所以不再繼續調查。同時有委員強調,社監委作為紅會執委會下屬的社會聘任機構,無權進行獨立的社會調查,只有在發現新證據或線索之後,才可以向紅會提出重啟調查建議。袁岳認為,社監委的長項不是查郭美美,而是構築一個監督體系,防範類似的「王美美」、「李美美」事件再次發生。

此外,社監委在年中會議上還宣佈,取消原有的新聞發言人制度,改為秘書長牽頭協調,組織委員參與見面通報活動,同時根據社會和媒體的需要,不定期召開新聞發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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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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