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7·20」首都國際機場3號航站樓爆炸案犯罪嫌疑人冀中星當年搭載的乘客龔明照日前現身。他在給東莞市公安局信件中稱,冀中星系被治安員毆打致殘。記者向東莞市公安局求證,該局表示確認收到了龔明照的信件,目前正就龔明照反映的問題展開進一步核查。
據新華社報道,冀中星的律師劉曉原在8月24日的微博中稱,「接龔明照(當年乘坐冀中星摩托車的龔濤)電話,他說,今天給東莞市公安局領導寫了信,要求處理2005年6月28日凌晨,他乘坐冀中星摩托車遭到新塘村治安隊員毆打之事。龔明照稱,冀中星在北京首都國際機場發生爆炸案後,7月25日東莞警方找到了他,查驗他當年傷情並做筆錄,說要一併複查處理。」
財新網記者採訪了龔明照本人,他證實已於8月24日將該信函寄往東莞市公安局,在長達7頁紙的信件中,詳述被打經過。
是交通事故還是毆打致殘,始終是冀中星、龔明照與警方爭議的焦點。後來,冀中星打官司時,龔明照曾到東莞法院出庭作證。後冀中星官司兩審皆輸,龔明照也跟冀中星失去了聯繫。
北京市朝陽區檢察院29日以涉嫌爆炸罪對首都機場爆炸案犯罪嫌疑人冀中星依法提起公訴,法院已正式受理。
■ 講述
「三四個治安員持鋼管暴打」
龔明照在信中說,2005年6月28日凌晨兩點左右,他搭乘冀中星的摩托車進入新塘地段時,發現後面有輛警車。冀中星看到後加速行駛,警車緊追。
「冀中星車速很快,轉了幾個彎後開到了一條斷頭路。冀中星掉頭從右行駛,警車也掉頭追了上來。前行幾秒鐘,一個治安員站在路中間,旁邊停放著一輛治安專用的摩托車,該治安員手中不知拿著什麼東西向冀中星的車前方砸來,冀中星把車繞了一下,沒有砸中。過了一小會兒,前面右手邊出現了四五個手持鋼管的人。冀中星於是向左前方行駛,不料左邊路旁也有三四個手持鋼管的人。」
「一名治安員上前掄起鋼管朝冀中星的方向打來,也不清楚打到了車還是打到了人,當時車倒人翻。三四個治安員衝上來往我身上亂打,我看見另外三四個去打冀中星。他的頭、手、腳都被治安員用鋼管暴打,衣服褲子全是血。後來聽到一個聲音說別打了,他們才停下來。」
■ 事件回顧
2005年6月28日 冀中星摩托車載客時,在東莞厚街新塘村治安隊門口受傷。冀中星稱其受傷是治安隊員毆打所致。
2007年1月31日 冀中星向東莞市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訴訟,要求新塘村委會賠償人身損害賠償金人民幣338266.99元。
2007年7月26日 東莞市人民法院認為冀中星的舉證不足,事實不符,判其敗訴。
2009年9月 冀中星進京到中央政法委上訪。中央政法委轉交東莞市政法委辦理。
2010年3月30日 厚街鎮公安分局救助冀中星10萬元,冀中星簽訂保證書,保證不再上訪。
2013年7月17日 東莞市信訪局收到國家信訪局轉來冀中星在國家信訪局網上的投訴信。
2013年7月20日 20日晚6時24分,冀中星出現在北京首都機場T3航站樓B出口外,自製炸藥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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