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王書金,河北省廣平縣人,2005年1月,在河南滎陽市接受警方盤查時,供述多起強姦殺人案,其中包括1994年發生在石家莊西郊一塊玉米地的姦殺案。但該案當年已告破,21歲的聶樹斌被認定為該案兇手,於1995年被執行死刑。
聶樹斌,河北省鹿泉人,1994年,聶樹斌被石家莊警方作為石家莊西郊一塊玉米地的姦殺案犯罪嫌疑人而被抓,1995年被判處死刑,執行槍決。2005年王書金供出此案後,河北政法部門啟動對聶樹斌案核查,迄今已數年。
據南方都市報報道,27日上午,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公開宣判王書金強姦、故意殺人一案,駁回王書金上訴,維持一審判處王書金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判決,不認定王書金是聶樹斌案真兇。聶樹斌母親在宣判後呼籲最高法覆核王書金死刑時「刀下留人」,並啟動聶案再審。
王書金自供為聶案真兇屬重大立功意見被駁回
昨日上午,河北省高院在邯鄲市中院審判庭宣判此案,並通過微博直播,宣判持續了半小時左右。據河北省高院微博稱,有200名專家、學者和新聞媒體記者參與旁聽。聶樹斌的母親張煥枝和姐夫也獲准到庭旁聽。
王書金是河北省廣平縣農民,1967年出生,1982年曾因犯強姦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2005年1月,王書金在河南省滎陽市接受警方盤查時,供述曾在河北強姦多名婦女並殺死4人,其中包括一起1994年發生在石家莊西郊一塊玉米地的姦殺案。但警方核實時發現,該案在案發後很快告破,21歲青年聶樹斌被認定為該案兇手,於1995年被執行死刑。
隨後媒體以「一案兩凶,誰是真兇」進行報道,引起全國關注。2005年3月,河北省委政法委向媒體承諾,立即成立聯合調查組調查聶樹斌一案,一個月內公佈結果。但時至今日,依然沒有公佈任何結果。
2007年3月,王書金因故意殺人罪和強姦罪,被邯鄲市中院一審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王書金不服,上訴至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理由是他自供為聶樹斌案真兇屬重大立功行為,但檢方並未起訴他這項犯罪事實,導致他的立功未被法院認可。
2007年7月,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第一次開庭審理此案。之後,一直拖延至今年,分別於6月25日和7月10日在邯鄲進行了第二次和第三次庭審。
河北省高院昨日宣判,駁回了王書金的上訴,維持原判。二審裁定書認為,王書金強姦3名婦女,殺死其中2人,殺害未遂1人,犯罪手段殘忍,情節、後果均特別嚴重,雖有自首情節,亦不足以從輕處罰。而對王書金及其辯護人所稱王書金主動供述石家莊西郊玉米地強姦殺人案系其作為,屬重大立功的意見,河北省高院認為王書金的供述與該案相關證據不符,不予採納。檢方認為該案不是王書金所為的意見,獲得法院支持。
「檢方證據有瑕疵,但辯方意見不足否認其客觀真實性」
二審裁定認為,石家莊西郊強姦、故意殺人案的現場勘驗筆錄、屍檢報告「雖然形式上存在諸如沒有見證人簽字等瑕疵」,但上述證據均是案發當時的原始卷宗材料,辯護人的意見不足以否認這些證據的客觀真實性,同時,也不屬於非法證據排除的情形。
「王書金不服裁定結果。」辯護律師朱愛民說,王書金表示「我幹的就是我幹的,你不能讓別人背黑鍋,這不公平」。
法院釋疑
法院為何認定王書金不是「聶樹斌案」真兇
昨日二審宣判的焦點,是河北省高院否決了王書金主動供述的石家莊西郊強姦、故意殺人犯罪是其所為的事實。法院從5個關鍵點陳述了評判的法律依據:
王書金沒有提供案件關鍵的隱蔽性細節:花襯衣
法院:該案現場勘查筆錄及照片顯示,被害人屍體頸部壓有玉米秸,拿開玉米秸,可見一件花襯衣纏繞在頸部,而王書金多次供述未提到這一關鍵、隱蔽性細節。
王書金所述殺害手段與屍檢報告不符:未發現骨折
法院:該案被害人屍檢報告載明,被害人全身未發現明顯創口及骨折,系窒息死亡,而王書金一直供述將被害人掐昏後實施強姦後,雙腳跺被害人胸部並聽到「咯崩咯崩」的肋骨骨折的聲音,王書金的供述與被害人屍體檢驗報告記載的情節不符。
王書金所述作案時間與事實不符
法院:該案被害人的丈夫侯某某證明,1994年8月5日中午被害人騎車離家後一直未回;被害人同事余某某證明,1994年8月5日下午4點半陪同被害人到車間給自行車打氣,從被害人離開車間到發現被害人屍體一直未再見到被害人;被害人同事王某某證明,1994年8月5日下午5點下班後到澡堂見到被害人洗澡。
而王書金始終供述,當日中午一兩點鐘將被害人掐暈、實施強姦,作完案回到工地大約兩點左右,當時工友還在午休,其供述作案的具體時間與證人證言存在明顯矛盾。
王書金所述被害人身高與事實不符
法院:該案屍檢報告和現場照片顯示,被害人屍長1.52米,骨骼連接完整,而王書金多次供述,被害人身高和其差不多,其之前曾兩次見過被害人。其對被害人的身高應有基本認知,但經測量,王書金身高1.72米,其對被害人身高的供述與被害人實際身高存在明顯差異。
王書金無外界信息來源的情況下供述案情與事實不符
法院:根據檢察員當庭出示的證據,該案自被害人失蹤至公安機關接到報案到被害人的衣服、屍體被發現的數天內,被害人親屬、所在單位同事先後多次在被害人上下班行走路線範圍內尋找,先後發現了被害人衣服和屍體。而發現屍體現場距王書金打工工地100米左右,發現被害人衣服地點距工地更近,且這些地點位於王書金中午經常活動的道路旁邊,王書金對上述開放現場周圍的環境、道路等情況熟悉,且案發後公安人員曾向王書金及其工友瞭解該案情況,故王書金辯護人所提王書金是在沒有外界信息來源的情況下主動供述此案的犯罪事實的意見與實際情況不符。
反應
聶樹斌母親:
在聶案未明之前不能執行死刑
昨日上午,宣判結束後,聶樹斌母親張煥枝剛走出審判庭,就對守候在庭外的人群表示,法院是在「雞蛋裡挑骨頭」,應該把認定王書金不是聶案真兇的證據標準,套用到對聶案的複查中,「要說王書金不是兇手,那麼聶樹斌更不應該是兇手。」
69歲的張煥枝表示,將向最高法申訴,要求「刀下留人」,王書金是聶樹斌案最重要的證人,不能在聶案未明之前就執行死刑。
張煥枝代理律師劉博今說,7年來,聶家一直向河北省高院申訴,要求再審聶樹斌案,但至今毫無進展。劉博今也曾多次要求查閱聶樹斌案的卷宗材料,每一次都遭到拒絕。
昨日中午,王書金的兩名代理律師召開記者會,回應了河北省高院的二審裁定。聶樹斌的家人及聶家代理律師也與會並發表看法。雙方都呼籲徹查聶樹斌案。
王書金案回顧
河北省政法委調查聶樹斌案
8年仍未公佈結果
1994年8月5日 石家莊市西郊孔寨村附近發生一起強姦殺人案。當時的石家莊市郊區公安分局組成「8·5」專案組,並將犯罪嫌疑人聶樹斌抓獲,警方隨即宣佈破案。
1995年4月27日 經歷一審和二審後,未滿21歲的聶樹斌被石家莊市中級法院以強姦罪和故意殺人罪執行死刑。
2005年1月18日 河南省滎陽警方在當地抓獲逃犯王書金。其坦白曾在河北省廣平、石家莊等地強姦多名婦女並殺害其中4人,其中一起細節、地點等,與聶樹斌姦殺康某案高度一致。至此,聶樹斌案被認為「一案兩凶」。
2005年3月16日 河北省委政法委向媒體承諾,立即成立由省委政法委牽頭、省公檢法司機關參與的聯合調查組調查聶樹斌一案,一個月內公佈結果。但時至今日,依然沒有公佈任何結果。
2007年4月 邯鄲市中級法院一審判處王書金死刑。王書金以「未起訴他在石家莊西郊玉米地的那起姦殺案」為由,向河北高院提起上訴。
2007年7月31日 河北高院二審不公開審理了「王書金案」,但一直未予宣判。
2013年6月2 5日「王書金案」二審第二次開庭審理。
2013年7月10日「王書金案」二審第三次開庭審理。
2013年9月27日 河北高院對「王書金案」二審宣判,不認定王書金是聶樹斌案真兇,維持一審死刑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