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廣東已確定6家人體器官獲取組織(OPO)名單,規定嚴禁向指定OPO以外機構、組織和個人轉介潛在人體器官捐獻人。
據新京報報道,記者昨日獲悉,廣東已確定6家人體器官獲取組織(OPO)名單,公佈了首批通過考核的55名人體器官捐獻協調員名單,並明確規定嚴禁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向指定的OPO以外的機構、組織和個人轉介潛在人體器官捐獻人。
為OPO劃定服務範圍
據廣東省衛生計生委下發的《關於做好人體捐獻器官獲取與分配管理工作的通知》顯示,這6家機構分別為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聯合人體器官獲取組織、中山大學附屬第三醫院聯合人體器官獲取組織、廣州軍區廣州總醫院聯合人體器官獲取組織、南方醫科大學南方醫院人體器官獲取組織、佛山市第一人民醫院人體器官獲取組織和中山市人民醫院人體器官獲取組織。
《通知》為上述OPO劃定了服務範圍,並規定自發文之日起一年內未開展人體捐獻器官獲取工作的,將採取合併或縮小其服務範圍並予以警示;警示後半年內仍未開展人體捐獻器官獲取工作的,將取消其服務範圍。
OPO禁判定捐獻人生命狀態
根據《通知》,廣東省內所有的捐獻器官必須通過器官分配系統進行分配,針對各個臟器移植的不同特點,肝臟移植、腎臟移植患者按照系統設定的方式進行分配;心臟移植、肺臟移植患者將實施省內統一等待名單的捐獻器官分配。
《通知》表示,廣東省衛計委將成立專門的人體器官捐獻死亡判定專家組,獨立開展人體器官捐獻人生命狀態的判定工作,OPO及人體器官移植醫師不得參與人體器官捐獻人生命狀態的判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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