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新快報》記者劉虎自8月24日在重慶家中被北京警方以製造傳播謠言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後,一直備受關注。其辯護律師周澤昨日透露,劉虎已被北京市檢察院第三分院以誹謗罪批准逮捕。
據北京晨報報道,事發前,劉虎曾以其實名微博舉報國家工商總局一名副局長涉嫌嚴重瀆職等。據劉虎本人委託的辯護律師之一周澤介紹,劉虎是於公安機關37天羈押期限的最後一天,也就是9月30日被北京市檢三分院正式批捕。「我明日回京後,第一件事就去見他。」人在外地的周澤昨日在電話中告訴記者,由於國慶長假加上出差辦事,批捕至今,他至今還未能見上劉虎一面,「主要就是去看看他,目前也沒有更多能做的。」劉虎的另一辯護律師斯偉江昨晚也將由北京市公安局出具的逮捕通知書公佈上網,其內容顯示「經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批捕,北京市公安局於2013年9月30日20時對涉嫌誹謗罪的劉虎執行逮捕,現羈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
周澤還表示,正式批捕後相當於延長了偵查羈押的期限,公安機關還要繼續偵查,之前他曾提交過取保候審的申請,但未被批准,「下一步我們會瞭解公安機關有沒有新進展,如果沒有,我們還是堅持他不構成犯罪,繼續申請取保候審。如果尚未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會繼續做無罪辯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