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首頁 > 即時新聞 > 即時中國 > 正文
【打印】   【評論】   【推薦】  【關閉】  

受賄1919萬 吉林原副省長認罪


http://news.wenweipo.com   [2013-10-11]    我要評論
放大圖片

吉林省原副省長田學仁

【文匯網訊】吉林原副省長田學仁涉案金額達1919萬元,庭審時表達悔意。

據北京晨報報道,市一中院昨日開庭審理了吉林省原常務副省長,吉林銀行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田學仁涉嫌受賄一案。檢方指控田學仁在1995年至2011年16年間,為他人在企業經營、家屬工作調動、子女入學等方面提供幫助,並分85次收受錢款折合1919余萬元人民幣,案發後贓款已全部追繳。田學仁當庭認罪,並表示愧對黨和國家的培養。律師為其做了罪輕辯護。法院將擇期宣判。

指定管轄

北京檢方負責查辦

2012年7月6日,中紀委開始對吉林省原副省長、吉林銀行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田學仁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立案檢查。經查,田學仁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錢物,收受禮金,其中有的問題涉嫌犯罪。隨後,經中紀委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田學仁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由於田學仁案發前已是副部級官員,且常年在東北地區擔任要職,因此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北京檢方負責田學仁一案的查辦工作。

涉案金額

16年85次收受1919萬

北京市檢察院第一分院起訴指控,1995年至2011年,田學仁利用職務便利,或利用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企業經營、職務晉陞等事項上謀取利益,先後收受10個單位或個人給予的人民幣446萬、美元209萬及其他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919萬餘元。檢方認為,應以受賄罪追究田學仁的刑事責任。

在檢方起訴書中列舉的多條罪行中,僅吉林某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郭某某,便在2005年4月至2010年8月間,先後7次給予田學仁共計178萬美元,折合人民幣1217.0862萬元,希望田學仁能夠為該公司經營提供幫助,這也是田學仁被指控的罪行中,受賄金額最大的一起。

庭審認罪

承認全部指控 表示懺悔

昨天上午,坐在法庭內的田學仁較之案發前瘦了不少,滿頭白髮也稍顯凌亂。對於檢方指控的罪行和罪名,田學仁當庭表示沒有異議。由於田學仁承認全部指控,昨天的庭審也進行得格外順利,下午2點半,庭審便全部結束。

檢方認為,田學仁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但其到案後能夠主動交代有關機關尚未掌握的其他犯罪事實,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認罪態度較好,案發後贓款已全部追繳,因此依法可從輕處罰。不過檢方未發表具體的量刑建議,田學仁的律師則為其做了罪輕辯護。最後陳述時,田學仁再次表達悔恨,並聲稱愧對黨和國家多年的培養。本案將擇期宣判。

■跑官斂財

幫人陞遷進賬百萬

1995年12月至2005年10月,田學仁接受時任長春市公安局經偵大隊緝私隊隊長徐為民請托,為其陞遷提供幫助,5次共收受徐為民給予的71.4605萬元;

2002年春節後至2005年10月,田學仁接受時任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和龍市副市長姜佐山請托,為其陞遷提供幫助,分4次收受姜佐山給予的28萬元;

2008年春節前至2011年4月,田學仁接受時任吉林銀行吉林分行行長姚興旺請托,為其陞遷提供幫助,先後7次收受對方給予的19萬元;

2001年5月至2010年8月,田學仁為時任中共延吉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申萬虎陞遷提供幫助,先後9次共收受申萬虎給予的18.2768萬元;

1998年3月至2002年春節前,田學仁接受時任吉林市公安局昌邑分局局長岳忠田的請托,為其陞遷提供幫助,先後5次共收受11.2789萬元。

      責任編輯:慧动
吉林原副省長受賄1919萬受審      [2013-10-10]
記者劉虎被批捕 律師堅持不犯罪      [2013-10-11]
受賄1919萬 吉林原副省長認罪      [2013-10-11]
8成網民不滿意現行節假日安排      [2013-10-11]
當事者講「司機超首長車被圍毆」      [2013-10-11]
城管QQ相親 一亮身份頭像全變黑      [2013-10-11]
贛警:老太故意脫褲脅迫村支書      [2013-10-11]
英媒:薄熙來判輕了      [2013-10-11]
遊客被拉進山西鎮政府辦公室住宿      [2013-10-11]
余姚否認抗災遲鈍:非人力所及      [2013-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