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打假鬥士方舟子又與360公司董事長周鴻禕陷入了口水戰。認為周鴻禕在微博上轉發「網友爆料方舟子被百度重金收買和利用」等言論侵犯其名譽權,方舟子將對方告上法庭,索賠精神損失20萬元。昨天上午,此案在朝陽法院開庭審理。
微博口水戰打上法庭
據北京晨報報道,去年8月,360推出搜索引擎so.com,正式宣佈進入搜索領域,與百度進行競爭。隨即,網絡上出現大量關於360瀏覽器竊取用戶隱私的傳言。去年10月,方舟子宣稱「360安全瀏覽器不安全」,並頻頻轉發相關微博,稱360瀏覽器竊取用戶隱私。與此同時,百度在其新聞網站的顯著位置以紅色醒目的標題予以傳播。
周鴻禕隨即在微博上回應:「這一次是方舟子,下一次還會有圓舟子,後面肯定還會有一系列抹黑360安全瀏覽器的組合拳,目的都是趁立足未穩要滅了360搜索……」周鴻禕還轉發「百度公司利用掌控的媒體資源和一些所謂的『打假鬥士』,抹黑360瀏覽器,試圖以此遏制360搜索的發展」,「此前,還有網友爆料稱方舟子被百度以金錢收買和利用,以所謂『打假鬥士』的身份,和司馬南一唱一和」等微博。方舟子於是提起名譽權訴訟。
方舟子認為,他從未以發表或不發表批評揭發言論而收受任何企業、個人的任何金錢或利益。「我從來不拿別人的錢打假,即使掏出一億元請我當『超首席顧問』也沒用」。被告虛構諸多內容,基本內容失實,且文中包含「瘋子」、「方肘子」等攻擊原告的侮辱詞彙,該微博在網絡上廣泛轉載,影響惡劣,對其名譽造成相當大的損害。據原告稱,被告的侵權微博共有7條。
被告認為原告犯錯在先
庭審中,周鴻禕的律師指出,原告主動對被告進行人身攻擊,並擴展到360公司和360相關的產品。在民事起訴狀裡,原告還繼續詆毀和侮辱被告,稱周鴻禕為「流氓軟件之父」。因此,雖然原告提起此次訴訟,但他才是此案的過錯方。
此外,周鴻禕針對原告對其人身攻擊在微博上做出回應,其言論是對原告諸多不正常行為的質疑和批評,屬於言論自由的正常範疇,沒有捏造事實和侮辱、醜化和誹謗原告,故不構成侵權。被告的一些詞語表述比如「瘋子」、「方肘子」,都是網絡語言的隨意性造成的,是帶有詼諧成分的調侃,不存在侮辱和醜化。被告律師認為,原告沒有證據證明其因被告言論造成社會評價降低,其主張精神損害賠償金沒有依據。
昨天,方舟子的代理律師情緒激動,後被法官提醒注意控制情緒。該代理律師認為,方舟子依據相關媒體報道、用戶評論等對360的產品發表意見完全正當,沒有核實的義務。產品事關公眾利益,且應允許存在不同觀點,被告應有承受能力。而360公司面對批評,不是作出回應,而是用網友爆料來侮辱、誹謗原告。
「作為一個有影響力的大V,原告不能依據不實報道發表言論!」被告代理人表示,針對方舟子對360瀏覽器的質疑,360公司早就在媒體上作出了相應的澄清和說明,也一再提醒原告,作為公眾人物,要對言論負責,要分辨媒體的報道真偽。原告不顧被告的善意提醒而繼續發佈對被告和360的攻擊,是原告的惡意中傷,也存在惡意炒作。
被告代理指出,方舟子利用其知名度不斷發布羞辱周鴻禕的言論,同時卻又拒絕接受周鴻禕對其提出的合理質疑和不具有實質惡意的評論,是一種典型的雙重標準。法院將擇日進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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