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湖北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閉會,免去郭有明副省長職務。
據荊楚網報道,1月9日,湖北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在圓滿完成各項議程後,在武昌閉會。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李鴻忠主持會議。
常委會組成人員出席會議應到63人,實到60人,出席人數符合法定人數。
會議在聽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田豐作關於《湖北省抗旱條例(草案二審稿)》修改情況的說明,省人大常委會秘書長喬余堂作關於《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聯繫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辦法(草案)》修改情況的說明後,表決通過了這兩個法規。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提請審議〈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條例(草案)〉的議案》,該條例(草案)將提請省十二屆人大二次會議審議。
會議表決通過了省人大常委會關於批准《武漢市城鄉規劃條例》、《武漢市城市綠化條例》的決議。
會議表決通過了湖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議程(草案)、日程(草案)、主席團和秘書長建議名單(草案),依照法定程序,將由省人大常委會分別提請省十二屆人大二次會議預備會議、主席團第一次會議通過、決定和選舉。
會議表決通過了《湖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列席人員名單》。
會議表決通過了《湖北省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討論稿)》,該報告將提請省十二屆人大二次會議審議。
會議表決通過了有關人事任免事項。決定免去郭有明的省人民政府副省長職務。
會議表決通過了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部分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省政府原副省長郭有明因涉嫌違紀違法,省委原副秘書長張洪因嚴重違紀,終止代表資格。
在完成會議各項議程後,李鴻忠指出,為規範抗旱防災工作,預防和減輕乾旱災害及其造成的損失,優先保障城鄉居民生活用水,統籌協調農業、工業用水,兼顧生態用水,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本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湖北省抗旱條例》。
李鴻忠指出,省人大常委會為加強同省人大代表的聯繫,充分聽取和瞭解省人大代表的意見和要求,充分發揮省人大代表作用,提高省人大及其常委會的議事決策水平,本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聯繫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辦法》。這是省人大常委會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落實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整改方案的具體舉措。
李鴻忠指出,《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條例(草案)》將提請省十二屆人大二次會議審議。這是近幾年來,我省首次將全省人民群眾高度關注的重要法規案提請省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審議,意義十分重大。省人大常委會相關工作機構要提前做好各項準備工作,通過大會審議,使該法規案更完善、更科學、更具操作性。
李鴻忠指出,省十二屆人大二次會議即將召開,希望與會人員以良好的精神風貌,以實際行動自覺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省委六條意見等規定,按照大會安排,集中精力開好會議,不辜負全省人民重托。
李鴻忠指出,2013年是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依法履職的第一年。在省委的正確領導下,人大常委會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積極進取、依法履職,圓滿完成了省十二屆人大一次會議確定的各項目標任務,較好地發揮了地方國家權力機關的作用,實現了新一屆人大工作的良好開局。省委對省人大常委會一年來的工作是滿意的。
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常務副主任李春明,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田承忠、趙斌、周洪宇、王玲、王建鳴出席會議。
省政府副省長郭生練,省法院、省檢察院負責人,省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省人大各工作機構負責人,省直有關部門負責人等列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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