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1月16日上午,江西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表決通過,決定罷免陳安眾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撤銷陳安眾江西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據中國新聞網報道,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2013年12月6日消息,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省總工會主席陳安眾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當年12月8日,相關負責人證實,陳安眾涉嫌嚴重違紀,中央決定免去其領導職務。
此前,1月10日至11日,江西省九江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了有關人事任免議案,表決通過了關於罷免陳安眾的江西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職務的決定。
據江西省人大新聞網公開消息,陳安眾,男,1954年1月出生,1976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2年3月參加工作,研究生,法學碩士,湖南寧遠人。
陳安眾歷任湖南省長沙市郊區紀委書記、區委副書記、區長,湖南政法管理幹部學院黨委副書記,衡陽市委副書記、市長,江西省景德鎮市委副書記、市長,萍鄉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九江市委書記,江西省政協副主席、省委政法委副書記,2010年1月任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省委政法委副書記,2010年3月任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成員、省委政法委副書記。
2012年4月,任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成員、省委政法委副書記,省總工會主席、黨組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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