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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美女董事長何燕被批捕


http://news.wenweipo.com   [2014-01-16]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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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燕。

【文匯網訊】出生於1961年,大學本科學歷。國騰電子實際控制人,曾被外界貼上「天府美女富豪」的標籤。她曾多次上榜福布斯中國富豪榜和胡潤百富榜。2006年,曾被評為胡潤百富榜四川IT首富。

據新京報報道,被警方調查半年後,國騰電子實際控制人何燕被正式批捕。15日下午,國騰電子發佈公告稱,何燕因涉嫌挪用資金罪,被檢察機關批准執行逮捕。並稱,何燕的涉案行為與上市公司無關。

曾被長期舉報非法佔有國有資產

昨日晚間,國騰電子董秘楊國勇稱,公司從何燕家人處得知了其被批捕的相關消息,「時間就是在15日下午」。

據楊國勇透露,公告中所提的檢察機關,系湖北省宜昌市檢察院。去年7月19日,宜昌市公安局通過官微發佈消息稱,何燕已因涉嫌非法經營罪被警方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公開資料顯示,何燕為國騰電子實際控制人。根據去年半年報,成都國騰電子集團為國騰電子的控股股東,持股比例為38.33%。而何燕則是國騰集團的第一大股東,持股51%。

何燕於2003年創立國騰電子。該公司的主營業務,是圍繞北斗導航產業鏈提供產品和服務。隨著國騰系的壯大,何燕曾多次登上福布斯富豪榜。

但近年來,何燕被長期舉報非法佔有國有資產。據媒體報道,何燕還涉及了成都一宗土地性質變更的問題。

自去年6月開始,相繼有消息傳出,何燕已被相關部門調查。一個月後,國騰電子和宜昌警方,相繼證實了何燕被調查的消息。

此外,去年,國騰電子監事會主席王心國,也曾「因協助相關部門調查」,而失去聯繫過一段時間。

最高可判十年

根據公告,何燕被批捕的罪名為「涉嫌挪用資金罪」。而去年宜昌警方調查時,何燕系「涉嫌非法經營罪」。

「這是兩個完全不同的罪名。」資深刑辯律師唐紅新稱,非法經營罪主要是指,在經營活動中沒有得到經營許可或拿到批准文件,從而擾亂了市場秩序。

在唐紅新看來,挪用資金罪與挪用公款罪比較接近,「區別在於挪用資金罪的主體是非國家工作人員」。

《刑法》規定,挪用資金數額巨大或數額較大不退還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半年內股價大漲近6成

昨日的公告中,國騰電子稱,何燕的涉案行為與上市公司無關,目前公司生產經營一切正常。「這至少說明,何燕沒有挪用過上市公司的資金。」楊國勇稱。

當前,正值國騰電子股價被廣為看好的關頭。去年12月,國騰電子旗下子公司與客戶簽訂數份大單,合同總金額達3.2億元,相當於2012年營收的160%。

受此刺激,多券商發佈研報,推薦買入國騰電子。比如,齊魯證券以「喜迎收穫期」為題稱,國騰電子的北斗招標進入「放量階段」,且未來5年有望保持高增長狀況。

而1月10日,明星私募澤熙投資,還率隊前往國騰電子調研。同時,去年以來軍工股的大熱,也惠及了國騰電子。

去年7月19日,何燕被警方確認調查時,國騰電子的股價為14.9元。而昨日,其報收23.7元,半年時間內漲幅近6成。

法律小知識

挪用資金罪

根據《刑法》相關規定,挪用資金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行為。

《刑法》規定,挪用資金罪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而挪用資金數額巨大或數額較大不退還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機構推出的《2013年中國企業家犯罪研究報告》稱,挪用資金罪等與企業經營相關的罪名,是民營企業家屢屢觸犯的雷區。

去年底,真功夫創始人蔡達標,一審被判決成立的兩項罪名中,其中之一即是挪用資金罪;稍早之前,原托普集團董事局主席宋如華,則因挪用資金罪罪名成立,被判處9年有期徒刑。

      責任編輯:東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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