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台灣立法機構28日晚間三讀修正通過食管法部分條文,包括加重食品廠商摻偽刑責,由3年以下提升到5年以下有期徒刑。
據新華網報道,晚間三讀修正通過的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還包括授權衛生福利主管部門設食品安全保護基金,經費由罰款挹注,也明定基因改造食品原料須查驗登記,並訂2年緩衝期。
衛生福利主管部門「食品藥物管理署」署長葉明功說,一定會從重、從速落實執法。他表示,最重要是執法,未來將加重流向追蹤管理及實地查廠,想投機取巧的不良廠商應知警惕。
衛生福利主管部門負責人許銘能表示,確立法源後可設食安基金,消費者受食品相關危害時,可得到相對保障,相關運作將加強把關。 |